新華社南昌10月10日電(記者 李美娟)近年來,江西省對保障房建設涉及的營業稅、房産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等實行稅收優惠政策。據不完全統計,2008年以來,全省已減免稅費資金總額近30億元,有效降低了建設成本,穩步推進了保障房建設。
記者從江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了解到,這個省在推動保障房建設過程中實施了一系列優惠政策。一是對保障性安居工程一律免收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二是對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用地按劃撥方式供應,除依法支付土地補償費、拆遷補償費外,一律免繳土地出讓收入;三是對所涉及的各類經營性收費進行減免。
江西屬經濟欠發達地區,但各級政府克服資金困難,目前已籌集900多億元各類資金用於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其中,市、縣投入資金約700億元,省級配套投入逐年加大,2009年至2012年分別達到5.9億元、11.9億元、14.5億元和18億元。
目前,江西省保障性住房在建和建成數量已達131萬套,至2011年底已累計解決87萬戶家庭住房困難,惠及人口270余萬,實現了人均住房建築面積10平方米以下低收入家庭應保盡保。
“十二五”期間,江西省還計劃投資1400億元,建設各類保障房126萬套。至“十二五”期末,將累計解決200萬戶家庭住房困難,住房保障覆蓋率將超過城鎮常住人口20%以上,使人均住房建築面積15平方米以下城鎮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得到基本解決,城鎮新就業職工住房困難得到緩解,外來務工人員居住條件得到明顯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