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今日中國>> 中國要聞
 
吉林:幼兒園不得在保教費外以特色教育為名收費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10月21日 11時48分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長春10月21日電(記者張建)日前正式下發執行的《吉林省幼兒園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確定了保育教育費最高標準,規定吉林省幼兒園不得在保教費外以特色教育為名收費,收費要實行公示制度。

    該《辦法》規定,幼兒園除收取保教費、住宿費及服務性收費、代收費外,不得再向幼兒家長收取其他費用。幼兒園不得在保教費之外以特色教育為名開辦實驗班、特色班、興趣班、外語班、課後培訓班和親子班等另行收取費用,不得以任何名義向幼兒家長收取與入園挂鉤的贊助費、捐資助學費、建校費、教育成本補償費等費用。

    據了解,今後,吉林省公辦幼兒園的保教費按各地經濟發展水平和幼兒園等級確定最高標準,各地可根據實際適當下浮。

    吉林省物價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按照《辦法》規定,幼兒園的收費要實行公示制度。幼兒園應通過設立公示欄、公示牌、公示墻等形式,在園內醒目位置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投訴電話等相關內容,接受家長和社會監督。

 
 
 相關鏈結
· 吉林與環境保護部合作啟動生物多樣性保護計劃
· 吉林:今年糧食生産有望突破億斤 創歷史最高水平
· 吉林發展報告:在創新中找辦法 從困難中找機遇
· 北京市召開十八大安保工作大會 吉林出席並講話
· 吉林召開"雙基"建設推進會 提高交通應急處置能力
· 吉林圓滿完成對口援建黑水縣任務 總投資12.97億
 圖片圖表
 欄目推薦
領導活動 人事任免 網上直播 在線訪談 政務要聞 執法監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規 央企在線 新聞發佈 應急管理 服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