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海洋局局長:十八大報告首提“海洋強國”具有重要現實和戰略意義
新華社北京11月10日電(新華社記者 任沁沁)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提高海洋資源開發能力,發展海洋經濟,保護海洋生態環境,堅決維護國家海洋權益,建設海洋強國。十八大代表、國家海洋局局長劉賜貴就此接受新華社記者專訪,解讀報告首提“海洋強國”的意義,闡述國家海洋局在“建設海洋強國”戰略上的具體部署。
劉賜貴指出,“建設海洋強國”概念進入十八大報告,在國內外形勢複雜的當前具有重要現實意義、戰略意義,是中華民族永續發展、走向世界強國的必由之路。
海洋強國是指在開發海洋、利用海洋、保護海洋、管控海洋方面擁有強大綜合實力的國家。當前,我國經濟已發展成為高度依賴海洋的外向型經濟,對海洋資源、空間的依賴程度大幅提高,在管轄海域外的海洋權益也需要不斷加以維護和拓展。這些都需要通過建設海洋強國加以保障。
劉賜貴指出,未來國家海洋局將從海洋資源開發、海洋經濟發展、海洋科技創新、海洋生態文明建設、海洋權益維護等方面推動海洋強國的建成。
在海洋資源開發方面,劉賜貴指出,既要注重開發能力的提高,又要注重開發格局的優化。要統籌陸海資源配置、經濟佈局、環境整治和災害防治、開發強度與利用時序,統籌近岸開發與遠海空間拓展。
海洋經濟已成為拉動我國國民經濟發展的有力引擎。劉賜貴表示,力爭2015年海洋生産總值佔國內生産總值比重達到10%。
海洋科技方面,劉賜貴指出,國家海洋局將著力提升海洋科技自主創新能力,跟蹤和探索海洋領域重大科學問題,提高勘探開發海洋資源以及保護海岸帶、海洋生態環境的水平,加強海水淡化、海冰淡化和海水直接利用新技術研究,進一步研發具有自主知識産權的深水油氣勘探和安全開發技術等。
海洋生態文明方面,劉賜貴表示,國家海洋局將按照“五個用海”的要求積極推動海洋資源的節約利用和海洋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堅持規劃用海、堅持集約用海、堅持生態用海、堅持科技用海、堅持依法用海。
劉賜貴表示,2012年,我國在維護海洋權益方面取得突破性進展,一系列維護國家海洋權益的有力舉措,贏得廣大群眾的擁護和支持,向國際社會充分展示了我國政府維護主權的堅定意志和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