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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論習近平在現行憲法公佈施行三十週年大會講話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12月11日 07時17分   來源:人民日報

憲法的生命和權威在於實施
——二論習近平在現行憲法公佈施行三十週年大會上的講話

人民日報評論員

    “憲法的生命在於實施,憲法的權威也在於實施。我們要堅持不懈抓好憲法實施工作,把全面貫徹實施憲法提高到一個新水平。”習近平總書記的講話,闡明了憲法的生命所繫、力量所在,也指明了我們建設法治國家的首要任務和基礎性工作。

    講憲法,關鍵在於實施。憲法的力量,不僅在於其崇高的地位,更在於其有效實施。無論是明確憲法的最高法律地位、法律權威、法律效力,還是強調憲法的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長期性,這既是重申憲法的至上地位,也是樹立一種法治理想,更是要將我們對憲法的尊崇,轉變為一種實實在在的法治實踐。

    加強憲法的實施,就是要使憲法從紙面上的憲法,走向現實中的憲法和行動中的憲法,實現“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實現“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實現“一切違反憲法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讓憲法通過實施獲得活的生命,使憲法真正成為現實力量,從而實現憲法目的、彰顯憲法價值。

    今天,我們強調憲法的實施,不僅是因為我們曾經有過正反兩方面的歷史經驗教訓,也是因為憲法的實施水平與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進程息息相關。應當看到,當前憲法實施中還存在一些明顯不足,主要表現在,保證憲法實施的監督機制和具體制度還不健全,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現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門依然存在;關係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執法司法問題還比較突出;一些公職人員濫用職權、失職瀆職、執法犯法甚至徇私枉法嚴重損害國家法制權威;公民包括一些領導幹部的憲法意識還有待進一步提高。提高憲法實施水平,就要對這些問題高度重視、切實解決。

    憲法實施是一項系統工程。只有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全面貫徹、不斷發展我國憲法確立的制度和原則,我們才能把握正確政治方向,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只有以憲法為最高法律規範,全面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進程,我們才能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只有保證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權,保證人民依法享有廣泛的權利和自由,憲法才能深入人心,走入人民群眾,憲法實施才能真正成為全體人民的自覺行動。只有堅持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和依法執政基本方式,使黨自身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真正做到黨領導立法、保證執法、帶頭守法,我們才能使憲法成為所有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最高行為準則。

    “只要我們切實尊重和有效實施憲法,人民當家作主就有保證,黨和國家事業就能順利發展。”保證憲法全面有效實施,我們就一定能為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注入新的生機活力,憲法就一定能成為中華民族走向民主法治、文明富強之路的堅固基石和堅強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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