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石家莊12月11日電(記者 張碩)根據正式出臺的《河北省海洋環境保護管理規定》,河北省將建立海洋自然環境保護區,並鼓勵和支持相關企業、企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和個人開展海洋環境保護科學技術的研究開發、推廣應用和清潔生産,鼓勵投資海洋生態環境的保護、恢復、建設和治理工作。
按照《規定》的要求,河北省將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海洋自然保護區,並對具有特殊地理條件、生態系統、生物與非生物資源及海洋開發利用特殊需要的區域,依法劃定為海洋特別保護區。海洋生態建設與保護和海洋環境監測等海洋環境保護資金按規定納入財政預算。
《規定》要求從事填海工程的,應當採取先圍後填的方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使用有毒有害的固體廢棄物填海、圍海。開發利用無居民海島及其周圍海域,應當採取嚴格的生態保護措施,嚴格限制在島上進行爆破、採石、挖砂或者進行實體壩連島工程等活動。
為切實保護海洋生態環境,河北還將禁止在海洋自然保護區、海洋特別保護區、重要漁業水域、鹽場納水口水域和海濱的風景名勝區、旅遊度假區等需要特殊保護的區域新建入海排污口。
對沿海城鎮和工業園區的污水實行集中處理、達標排放;海濱的賓館、飯店、旅遊場所,應當自行建設污水處理設施,污水達標排放;向海域排放冷廢水、熱廢水,必須採取有效措施達標排放,保證周圍漁業水域的水溫符合國家頒布的海洋環境質量標準的要求。
據悉,《河北省海洋環境保護管理規定》將於2013年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