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昌1月9日電(記者沈虹冰、胡錦武)蘭考縣民辦收養所的一場大火,奪去了7條弱小的生命,揭開了國內民間慈善事業長久以來的生存窘境,也讓人們看到了一些地方的相關管理部門對民間慈善表現出的消極冷漠。意外事件令人心痛,背後的現實促人深省。
郭美美事件之後,帶有公辦色彩的慈善公益機構面臨信任危機,而沒有龐雜的組織和程序,響應快速、公開透明、親身參與、看得見結果的民間慈善行為則開始變得異常活躍。
慈善,充滿著人性的溫情,散發著濃濃的暖意。對民間慈善的引導和管理是社會轉型時期政府部門需面對的重要課題。過多的限制、管理的冷漠、救助的缺位,將打擊乃至扼殺民間自發的慈善心。採訪中,一位退休的原縣民政局長對記者坦言,職能部門對待民間慈善行為長期採取的是“不反對、不支持、不參與”的態度。這種消極冷漠態度,讓諸多民間救助行為,從一誕生就在“非法”的狀態下等待被傷害的命運。
在迫切需要的社會慈善和民間自發的愛心面前,主管部門態度消極就是瀆職。它傷害的不僅是公眾的“愛心”、“熱心”,更有政府的公信力和社會的道德體系。
蘭考縣的那場火已經熄滅,反思和檢討卻不該停止。“做民間慈善,我到底要付出怎樣的代價?”面對這一令人心酸的發問,職能部門不能再冷漠地“飄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