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西安1月11日電(記者 石志勇)記者從陜西省政府獲悉,為維護農民合法權益,防止農民負擔反彈,陜西省政府日前專門出臺《進一步做好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實施意見》,提出陜西省將從嚴格監管各種涉農收費和價格、深入開展農民負擔治理工作等八個方面全面減輕農民負擔。
該《實施意見》提出,全省各地要嚴格監管各種涉農收費和價格,面向農民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必須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國家相關規定收取,嚴禁向農民“搭車”收費或攤派各種費用。同時要全面落實各項強農惠農富農政策。對農民的各種補貼補償款,要通過“一卡通”按時足額發放到農民手中,不得抵扣和代繳其他費用,不得借機收費或配售商品。
深入開展農民負擔治理工作,各地各部門要對涉農收費項目進行全面清理。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要求,深入開展農民負擔專項治理,重點治理農村義務教育、計劃生育、農民建房、婚姻登記等領域的亂收費,以及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維護等方面向村集體的集資攤派;對減負工作較差、群眾反映強烈、農民負擔問題多發易發的地區,要實行綜合治理,切實防止區域性農民負擔反彈。
為切實減輕農民負擔,陜西省還提出規範實施農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開展一事一議籌資籌勞,要充分尊重農民意願,嚴格執行民主議事程序和籌資籌勞方案審核程序,準確界定適用範圍,合理確定限額標準。從2013年起,農民年人均籌資最高不得超過40元,每個勞動力每年承擔勞務的數量不得超過10個標準工日,每個標準工日折資為40元。
陜西省還要求各地切實減輕村級組織和農民專業合作社負擔,加強對向村級組織和農民專業合作社收費事項的日常審核監管,防止亂收費和各種攤派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