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14日電(記者韓潔、徐蕊)記者14日從財政部獲悉,財政部會同科技部聯合修訂的《科學事業單位財務制度》已於今年1月1日正式實施,新制度進一步強化了科學事業單位的公益屬性,並對其生産經營活動進行了嚴格限制,嚴禁從事股票、期貨、基金、企業債券等投資。
我國原《財務制度》是由財政部和原國家科學技術委員會于1997年3月25日發佈,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的。近年來,隨著我國公共財政體制的逐步完善和科技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部分內容已經不能完全適應新形勢、新要求。
據了解,新制度在現有科學事業單位財務制度框架內,增設了“內部成本費用管理”和“財務監督”兩章,增加了三十二條,共分十三章八十五條。
財政部教科文司和科技部條件財務司有關負責人介紹,此次修訂基本維持了原有的制度框架和結構,但根據財政改革和科技事業發展的要求,大大充實和完善了有關內容,同時廢止了一些不合時宜的規定。
此外,進一步強化了科學事業單位的公益屬性,更加突出了其社會功能定位,對單位的生産經營活動進行了嚴格限制。突出科學化精細化管理要求,大幅增加了管理方面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