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17日電(記者陳菲)最高檢將根據修改後的刑事訴訟法,進一步研究明確刑事申訴案件的管轄範圍、執法標準、辦理程序、監督手段等問題,實現各項執法辦案工作規範化。
這是記者17日從全國檢察機關第二次刑事申訴檢察工作會議獲悉的。據了解,針對當前刑事申訴檢察工作面臨的新形勢,最高檢將採取三項措施,著力解決群眾申訴反映的突出問題。
最高檢常務副檢察長胡澤君説,一是要更加注重加強權利救濟,依法保障群眾合法權益。對各類刑事申訴案件及時受理、依法處理、按時辦結,切實暢通和規範檢察環節群眾訴求表達、利益協調、權益保障渠道。積極做好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推動完善刑事被害人救助立法。二是更加注重加強監督制約,促進解決司法不公問題。加大對不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申訴案件的法律監督力度,加強對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賠償決定和行政賠償訴訟的法律監督。加強和改進對不服檢察機關處理決定申訴案件的復查工作。三是要更加注重加強矛盾化解,有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