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21日電(記者 張辛欣)我國首個個人信息保護國家標準——《信息安全技術公共及商用服務信息系統個人信息保護指南》將於2月1日起實施。該標準最顯著的特點是規定個人敏感信息在收集和利用之前,必須首先獲得個人信息主體明確授權。
工業和信息化部信息安全協調司副司長歐陽武在21日舉行的個人信息保護國家標準宣講會上説,這項標準是由全國信息安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提出並歸口組織,中國軟體評測中心牽頭,聯合多家單位制定。該標準是我國首個關於個人信息保護的國家標準,于去年11月發佈。
這項標準明確要求,處理個人信息應有特定、明確和合理的目的,並在個人信息主體知情的情況下獲得個人信息主體的同意,在達成個人信息使用目的之後刪除個人信息。
其中,標準最顯著的特點是將個人信息分為個人一般信息和個人敏感信息,並提出默許同意和明示同意的概念。對於個人一般信息的處理可以建立在默許同意的基礎上,只要個人信息主體沒有明確表示反對,便可收集和利用。對於個人敏感信息,則需要建立在明示同意的基礎上,在收集和利用之前,必須首先獲得個人信息主體明確的授權。
這項標準還提出了處理個人信息時應當遵循的八項基本原則,即目的明確、最少夠用、公開告知、個人同意、質量保證、安全保障、誠信履行和責任明確。
中國軟體評測中心副主任朱璇説,標準的出臺意味著我國個人信息保護工作正式進入“有標可依”階段。中國軟體評測中心還將牽頭組建個人信息保護推進聯盟,建立企業自律模式,彌補我國個人信息保護相關組織機構的缺失。
21省區市警方統一行動 打掉346個侵害公民個人信息犯罪團夥
新華社北京1月18日電(記者鄒偉、史競男)公安部日前部署指揮北京、河北等21個省區市公安機關統一行動,嚴厲打擊侵害公民個人信息犯罪。截至目前,共抓獲犯罪嫌疑人1152名,其中洩露公民個人信息的8名,非法買賣公民個人信息的218名;打掉利用公民個人信息實施違法犯罪的團夥346個,破獲各類刑事案件707起。
據公安部有關負責人18日介紹,近年來,非法出售、提供和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犯罪迅速蔓延,不僅嚴重危害國家和公民信息安全,而且極易引發多種犯罪。不法分子借助互聯網實時、快捷地交易個人信息數據,已構成覆蓋全國的巨大信息交易犯罪網絡。 >>>詳細閱讀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的決定
(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
為了保護網絡信息安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特作如下決定:
一、國家保護能夠識別公民個人身份和涉及公民個人隱私的電子信息。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公民個人電子信息,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個人電子信息。 >>>詳細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