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門:2014年秋季學期起全面實行研究生教育收費制度
新華社北京3月1日電(記者韓潔 徐蕊) 記者1日從財政部獲悉,我國研究生教育收費制度將從2014年秋季學期起全面實行,原則上現階段全日制學術學位研究生學費標準,碩士生每生每年不超過8000元,博士生每生每年不超過10000元。
經國務院同意,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日前印發了《關於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機制的意見》,明確從2014年秋季學期起,按照“新生新辦法、老生老辦法”的原則,向所有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新入學研究生收取學費。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以及目前已按規定實行收費政策的研究生,暫執行原收費政策。
意見同時指出,我國將完善研究生獎助政策體系,包括建立研究生國家助學金制度、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制度和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制度,並加大獎助經費投入力度,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崗位津貼資助力度,完善研究生國家助學貸款政策及完善減免學費、發放特殊困難補助等相關配套政策措施。
根據意見,從2014年秋季學期起,我國現有的研究生普通獎學金將調整為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用於補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範圍覆蓋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內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博士生資助標準不低於每生每年10000元,碩士生資助標準不低於每生每年6000元。
從2012年秋季學期起,設立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用於獎勵學業成績特別優秀、科學研究成果顯著、社會公益活動表現突出的研究生。每年獎勵4.5萬名,其中:博士生1萬名,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30000元;碩士生3.5萬名,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20000元。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所需資金由中央財政全額承擔。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向基礎學科和國家亟須的學科(專業、方向)傾斜。
從2014年秋季學期起,設立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用於獎勵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學業。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向基礎學科和國家亟須的學科(專業、方向)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