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天津5月1日電(記者周潤健)為鼓勵大學生創新創業,天津將允許在校大學生(研究生)休學創業,不僅可保留學籍,還可算學分。
天津市科委和天津市教委近日聯合起草並下發了《天津市“高校科技創新工程”實施意見》,將加大對高校大學畢業生(研究生)創業支持力度。
根據該意見,天津將實施支持“大學畢業生(研究生)創業專項科技計劃”。到2015年,支持1000名大學生創業,對優秀創業大學生給予一定財政資金支持。
該意見進一步明確,在校大學生(研究生)休學創辦科技型中小企業,可向學校申請保留學籍兩年,凡入駐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和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的企業,兩年內免交房屋租金。
進入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創業的在校大學生(研究生),可根據創業績效給予一定的學分獎勵。自主創業的大學生(研究生)可享受本市公共租賃住房政策。
該意見還明確表示,將通過企業、銀行、風險投資、擔保、保險、租賃、信託和上市等方式,籌集50億元以上資金,支持高校師生進行科技研發,創新創業,轉移、轉化科技成果及産學研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