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7日電(記者 關桂峰、李有超)7日,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網站公佈《北京市出租汽車租價調整和完善燃油附加費動態調整機制的聽證方案》。此次共有兩套聽證方案,基價標準擬由10元/3公里調整為13元/3公里。
兩套聽證方案中均擬定,基價標準由10元/3公里調整為13元/3公里,燃油附加費由3公里以上運次加收3元調整為全部運次加收1元。對於計程標準,方案一擬由2元/公里調整為2.3元/公里,方案二擬由2元/公里調整為2.6元/公里。
為鼓勵出租車在早、晚高峰期間出車,方案還擬定,早、晚高峰期間即7時至9時和17時至19時,時速低於12公里的低速等候費由每5分鐘加收1公里租價調整為每5分鐘加收2公里租價。預約叫車服務費由每次3元調整為提前4小時以上預約每次8元,4小時以內預約每次5元。
據了解,北京市出租車價格包括基本租價和結構性租價兩部分。現行的基本租價標準于2006年制定,3公里以內每運次10元,計程標準每公里2元,根據油價變動情況,加收燃油附加費。結構性租價標準于1991年制定,停車等候或時速低於12公里,每5分鐘加收1公里租價,電話叫車費每次3元。
北京市發展改革委委員李素芳説,自2006年至今,北京市7年沒有調整出租車租價,此次調整將發揮價格杠桿的作用,激發出租車司機的積極性,緩解“打車難”的現象。
聽證方案指出,此次調價收益全部用於提高駕駛員收入,鼓勵駕駛員通過上路運營實現收入合理增長;運用差別化價格政策,激勵出租車交通高峰時段上路運營,增加出租車運力供給。
北京市現有出租車企業252家,營運車輛66646輛,駕駛員近10萬人,年客運量約7億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