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地中,合法是必須堅守的底線,暴力是不可觸碰的紅線
近日,國土資源部下發《關於嚴格管理防止違法違規徵地的緊急通知》(相關報道見本報5月15日二版),要求進一步加強徵地管理,防止違法違規徵地,杜絕暴力徵地行為。
客觀地看,徵地是推進城鎮化的必然之舉。合理的徵地和補償安置,既能促進地方産業佈局的升級調整,也是解決農民貧困和就業問題的契機。不過現實中,圍繞徵地也衍生出一系列問題,在一些縣裏,因徵地拆遷引發的上訪佔了大多數。財産補償、拆遷安置、失地農民再就業等問題處置不當,都可能成為不穩定的導火索。
合理徵地演變為暴力徵地,雖有多方面原因,但徵地者行為失當,肯定是主要的。少數地方片面追求土地財政,土地的增值收入也往往變成“大廣場”、“大項目”。據權威部門測算,近20年來各級政府向農民徵地約1億畝,徵地補償費與市場價的差價約為2萬億元。許多糾紛就是在利益補償上分歧過大,同時工作方式簡單粗暴所致。
地方也有難處。一直矗立在道路上的“釘子戶”,可謂典型表現。有地方幹部曾抱怨,徵地時“一碗水被要一個湖的價”,甚至影響到國家重點工程的進度。但更要看到,如果説徵地中存在矛盾,農民這一群體也是處於相對弱勢的一方——土地可説是他們最後的依傍了。更何況,提出不合理訴求、漫天要價者,也是少數,只要做好工作,相信大部分民眾都能夠理解和配合。必須確立這樣的認識:徵地中,合法是必須堅守的底線,暴力是不可觸碰的紅線。
以民為本,就需要肯定民眾合理的利益訴求。需要理解,土地是農民的立身之本,徵地要取得農民的信任和支持,就必須通過規範的程序、合理的補償價格、可行的安置方案,解除民眾的後顧之憂。因此,此次《通知》在嚴令杜絕暴力徵地的同時,強調對被徵地農民的權益補償、安置方式、收益分配製度等,可謂對症下藥。
實際上,這些年來,中央和各部委先後出臺的相關規定條例有十幾部之多,收效卻不顯著,主要原因之一是執行力不夠。以簡單的規範徵地程序為例,儘管三令五申,但少數地方還是置若罔聞,出現了一些極端案件。如果對此類事件的調查及處理不透明或力度不夠,既會影響政府公信力,也不利於對利益衝動之下的違法違規行為形成有效震懾。
當前農村,流轉等情況使土地問題更複雜,公共利益和商業利益混雜也讓徵地矛盾更突出。作為切身利益者,農民需要在徵地問題上佔更多“權重”。正如《通知》所要求,落實徵地信息公開要求,讓群眾充分了解徵地相關信息。農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得到保障,才能讓徵地走出“釘子戶”和“拆遷隊”的拉鋸,讓農民真正在城鎮化過程中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