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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分析:推進公租房、廉租房並軌傳遞何種信號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3年05月17日 17時13分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5月17日電(記者 杜宇、韓潔)“推進公租房、廉租房並軌”,這是近期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在研究部署2013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中所要求的。作為保障房的兩種形式,推進公租房、廉租房並軌有何意義?難點何在?推進的著力點有哪些?

    針對這些問題,記者17日採訪了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市場經濟研究所副研究員劉衛民和財政部財科所所長賈康。

    根據現有的制度設計,廉租房主要針對具有戶籍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而公租房主要是針對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職工和有穩定職業並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來務工人員。

    劉衛民表示,將兩者並軌,一方面有利於這兩類人群的住房保障實現無縫對接,避免形成所謂的“夾心層”;另一方面,並軌以後,有利於建立較好的住房保障退出機制。

    他説:“比如當一個人收入增加了,不具備居住廉租住房的條件,可以直接提高租金水平,而不必請他搬出來,從而緩解了住房保障退出難的問題。”

    另外,廉租房和公租房並軌以後,更有利於住房保障資金的統籌使用。劉衛民説,比如原來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只能用作廉租住房補充資金,但一些城市沒有那麼多的廉租住房需求,導致這筆資金沒有充分發揮作用。如果能夠在制度上將廉租房、公租房並軌,將為統籌使用這些資金打開一個政策通道。

    來自財政部的最新數據顯示,近日,中央財政下撥2013年中央補助廉租住房保障專項資金80億元。財政部要求,該項資金主要用於補助廉租住房保障工作中的租賃補貼以及購買、改建、租賃廉租住房開支,用於上述開支後仍有結余的,同級財政部門批准後可用於公共租賃住房支出。

    財政部財科所所長賈康表示,公租房、廉租房並軌之後,有利於降低保障性住房的管理成本。作為已經運行的兩種住房保障形式,推進公租房、廉租房並軌,並非一蹴而就。劉衛民表示,廉租房與公租房並軌需要重點突破兩方面問題。

    其一,合理確定補貼標準。他説:“對廉租房、公租房的不同保障對象採取不同的補貼力度,既不要對某一群體進行過度補貼,也不要補貼力度過低、削弱制度的吸引力。”

    其二,並軌以後應該適度擴大保障覆蓋面,特別是要讓具有穩定工作的外來務工人員進入公租房體系。

    劉衛民説:“這對於那些外來務工人員較多的城市來説,壓力可能會比較大,需要這些城市綜合考慮財政能力、就業人員住房需求、産業發展趨勢等多重因素,逐步將外來務工人員納入住房保障體系。”如何順利推進公租房、廉租房並軌,賈康建議,一方面可探索廉租房和公租房在租金上的區別對待;另一方面,可探索建立由租轉售機制,承租公租房者3至5年後,如果房屋已經裝修,不願意搬走,也可以購買下來。

    劉衛民建議,採用“市場定價、分層補貼”的租金模式,即先按照同檔次住房的市場租賃價格收取租金,然後根據不同收入和住房困難程度分予以部分返還。

    他説:“這樣可以使政府補貼顯性化,同時可以建立良好的退出機制,根據家庭收入變化,動態調整住房租金返還比例。”

    另外,受訪專家還建議及時調整相關政策規定,統一廉租房、公租房的資金管理、稅費減免、土地政策等優惠政策,為推進兩者並軌掃除制度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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