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22日電(記者 王立彬)按照2013年中心城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任務,國務院批准的80個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4493.9527公頃已全部“落地”實現應保盡保。
國土資源部22日通報稱,根據規定,報國務院批准城市建設用地一年匯總報批一次。按此報批程序,難以及時滿足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用地需求。國土資源部本著民生優先、特事特辦的原則,提前介入,採取單獨組卷的方式加快用地申報和審批。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由國土資源部安排計劃指標,確保用地。
目前全國有106個城市中心城區內的新增建設用地需報國務院批准,其他城市用地依法報省級人民政府批准。今年106個城市中有80個城市提出了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增建設用地申請,其餘26個城市主要使用存量用地。按照各城市提出的2013年中心城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任務,國務院批准80個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4493.9527公頃。國土資源部要求,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批准後,各城市政府應抓緊向省級政府申報用地實施方案,落實徵地補償安置和耕地佔補平衡,切實維護被徵地農民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