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23日電(記者 江國成)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3日宣佈,5月23日前10個工作日國際原油平均價格與5月9日調價前10個工作日平均價格相比漲幅很小,漲價金額每噸不足50元(相當於每升汽、柴油價格調整不足5分)。根據有關規定,本次汽、柴油價格不做調整,未調金額納入下次調價時累加或衝抵。
23日是完善後的成品油價格機制3月底實施以來的第四個成品油調價窗口期。根據《石油價格管理辦法(試行)》第六條規定,國內汽柴油價格根據國際市場原油價格變化每10個工作日調整一次。但當調價幅度低於每噸50元時,不做調整,納入下次調價時累加或衝抵。
據發展改革委介紹,自5月9日國內成品油價格調整以來,國際市場油價先抑後揚,近日又出現回落。
此前有市場研究機構預測,本輪調價幅度或因小于每噸50元的調價紅線而“擱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