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柏林5月26日電
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德意志聯邦共和國26日發表中德關於李克強總理訪問德國的聯合新聞公報。全文如下:
中德關於李克強總理訪問德國的聯合新聞公報
(2013年5月26日,柏林)
1、應德意志聯邦共和國總理安格拉·默克爾邀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于2013年5月25日至27日對德意志聯邦共和國進行正式訪問。這是中國新總理首次出訪。兩國領導人就雙邊關係和共同關心的國際問題廣泛、深入、坦誠地交換了意見,就許多重要議題達成共識。
2、雙方一致認為,當前國際形勢繼續深刻複雜變化。世界各國相互聯絡日益緊密,相互依存日益加深。中德願同其他國家一道本著同舟共濟、互利共贏的精神,深化協調與合作,為世界和平與繁榮作出貢獻。
3、雙方重申相互尊重對方主權和領土完整,致力於和平解決地區和國際爭端和衝突,繼續發展和深化歐亞區域一體化以及以公正合理的規則為基礎的國際秩序。
4、雙方願增進對各自發展道路的相互理解,加深政治互信,推動中德關係長期穩定發展。雙方強調法治國家和保護人權的意義,願繼續開展人權對話和法治國家對話,互學互鑒,共同發展。
5、近年來,中德合作基礎良好,兩國將繼續擴大多種合作機制。新一輪中德政府磋商將於2014年在德國舉行。
6、雙方認為,中國的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同步協調發展,將為中德、中歐關繫帶來新機遇,為世界經濟注入新動力。
7、雙方決定落實城鎮化夥伴關係,並進一步加強農業、林業、糧食、消費者保護、食品安全和環保標識等領域的雙邊合作。雙方決定在現有中德農業合作聯委會基礎上增設部長級雙邊對話機制,加強對中德農業合作的指導並不斷夯實這一領域的合作基礎。
8、雙方高度評價兩國在環境、氣候和繼續支持聯合國氣候談判方面結成的緊密夥伴關係,決定在空氣凈化和可持續消費領域加強合作。此外,雙方還將著力提高能效和發展可再生能源。
9、雙方將進一步深化電動汽車領域合作,包括共同開展電動汽車示範應用等。
10、雙方認為,中德作為重要經濟體,在財政金融領域保持密切磋商十分必要,決定繼續深化兩國財政部關於財經問題的對話。雙方認為,兩國央行繼續開展深入對話同樣具有重要意義。
11、為進一步促進投資合作,中德經濟顧問委員會主席和副主席就未來工作舉行了會談。
12、中國宣佈在德成立中國商會並啟動設立投資促進機構。德國政府歡迎中國企業本著互利精神在德投資和創造就業機會。雙方支持歐盟和中國談判投資協定,增加雙方的投資機會。
13、雙方共同表示,願按照平等互利原則進一步加強廣泛的經濟合作。雙方將為在對方國家落戶的中德企業提供國民待遇,特別是在政府招標方面。雙方認為,知識産權保護對經濟健康可持續發展以及企業繁榮具有重要意義。
14、雙方共同反對保護主義,願通過對話解決光伏、無線通信産品等貿易爭端。雙方呼籲嚴格遵守世貿組織規則,支持公平、公正的多邊貿易體制。雙方推動儘早完成多哈回合談判,在國際框架下就出口信貸繼續開展對話。
15、雙方讚賞兩國政府和許多社會組織近年來設立的各種機制,使數千名學生每年赴對方國家訪問。兩國政府將繼續支持這些措施,進一步促進青年和文化交流。
16、兩國總理共同啟動了中德語言年活動,促進漢語在德國和德語在中國的傳播。在與中國開展教育和科研合作方面,學術領域合作同樣具有重要意義,包括提供在兩國留學和研究訪問獎學金、雙邊科研項目以及共同設立具有雙學位的大學課程等。
17、雙方認為,中歐都是國際舞臺上的重要戰略力量,是推動世界和平、繁榮與穩定的重要合作夥伴。中德將繼續密切建設性合作,促進中歐關係發展,共同應對能源資源安全、氣候和環境、糧食安全等全球性挑戰。
18、中方讚賞德方在解決一些歐元區國家主權債務危機中的作用以及歐盟成員國實施的大規模穩定措施。德方讚賞中方在解決主權債務危機上的建設性態度和貢獻。
19、雙方認為,中德有必要保持並深化在重大國際和地區問題上的協商及合作。雙方主要就伊朗核問題和敘利亞局勢等一系列問題交換了意見。這種交流有助於中國與歐盟之間的戰略對話以及密切協商與合作。雙方將在多邊合作領域,特別是在聯合國框架下繼續開展建設性務實合作。
20、雙方積極評價兩國總理的頻繁互訪。李克強總理邀請默克爾總理儘早訪華。默克爾總理接受了邀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