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19日電(記者陳菲)最高人民檢察院日前下發通知,要求嚴厲打擊危害食品藥品安全、公共衛生、環境污染、破壞能源資源以及火災、礦難、重大交通事故等重特大安全事故涉及的犯罪案件,符合逮捕、起訴條件的要依法快捕快訴。
《關於充分發揮檢察職能深入推進平安中國建設的通知》要求切實做好檢察環節推進平安中國建設的各項工作,為深化平安中國建設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通知要求依法嚴厲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犯罪,切實維護政治安全。充分發揮批捕起訴職能,堅決打擊以顛覆國家政權為目的進行的非法集會、聚眾擾亂社會秩序、公共場所秩序等犯罪活動。善於總結工作經驗,推動維穩工作從應急狀態向常態建設轉變。
通知要求,依法嚴厲打擊危害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和財産安全的犯罪,切實維護公共安全。依法查處重特大安全事故背後的腐敗犯罪,堅決防止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發生。依法嚴打嚴重暴力犯罪、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犯罪,嚴肅查辦有關貪污賄賂、瀆職侵權等職務犯罪案件。正確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和寬嚴尺度,落實對輕微犯罪依法從寬處理的政策,努力化解矛盾。加強對立案、偵查、審判和刑罰執行與監管活動的法律監督,堅守法律底線,堅決防範和糾正冤假錯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