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廣州6月20日電(記者 張建華)今年1至5月,廣東省共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案件215宗,處分幹部258人,停止新建各種政府性樓堂館所85個,加大對“三公”經費的監督力度,今年第一季度全省因公出國(境)、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經費同比下降18.7%和16.9%。
廣東省紀委常委、省紀委秘書長曾凡瑞20日在廣東省反腐倡廉建設情況通報會上介紹,今年以來,廣東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加大查處大案要案力度,同時認真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今年1至5月共查處基層黨員幹部違紀違法案件1428件1489人。
據介紹,黨的十八大以來,廣東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查處了一批違紀違法大案要案,震懾效應明顯增強,其中涉地廳級幹部29件29人,通過辦案挽回直接經濟損失6.23億元。
在此期間,廣東省紀委嚴肅查處了揭陽市原市委書記陳弘平、廣東省海洋與漁業局原局長李珠江、廣東省司法廳原黨委副書記王承魁、深圳市原副市長梁道行、韶關市原副市長尚偉等一批嚴重違紀違法案件。
去年以來,廣東省紀檢監察機關加大力度反對特權思想和特權現象,共查處領導幹部違反規定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482人,違反規定用公款出國(境)旅遊、購買使用超標車89人,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為配偶子女謀取非法利益144人。
曾凡瑞表示,廣東省紀檢監察機關高度重視網絡涉腐輿情的收集和研判,及時查處了珠海市格力集團周少強、汕尾陸豐市公安局原黨委委員趙海濱、揭陽市揭東區原副區長江中咏等一批網絡輿情腐敗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