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化釋放更多制度紅利
——全國土地日專訪中國土地礦産法律事務中心負責人
新華社北京6月24日電(記者 王立彬)眼下看,土地管理法修改加緊推進;長遠看,出臺土地法已成共識。從緊迫性看,徵地制度改革、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流轉、不動産統一登記等現實問題,使國土資源法治保障成為當務之急。
在第23個全國土地日前夕,針對土地礦産法治化焦點話題,中國土地礦産法律事務中心(國土資源部土地爭議調處事務中心)主任孫英輝接受了新華社記者專訪。
保障公民物權 實現“法治突圍”
記者:怎麼看待我國國土資源法治化進程?
孫英輝:隨著城鎮化、工業化、信息化和農業現代化加速,中國特色國土資源法律體系初步建立。特別是近年來,初步形成以憲法為根本依據,以物權法、土地管理法、礦産資源法為基本準則,以國務院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部門及地方性規章為具體規範的國土資源法律制度體系。
但國土資源法治建設存在很多亟待解決的問題,有些已經成為深化改革的障礙所在,主要表現“四個背離”:國土資源法治建設加強,然而法律績效低下甚至下降;為建立公正有序的國土資源工作秩序付出過高行政成本,然而現實表現為低水平秩序效果甚至局部性秩序惡化;國土資源法律制度社會效益低於預期,然而制度運行社會成本不斷高企;國土資源法律知識逐漸普及,然而部分法律公信力衰退。
因此推進基本法治保障、市場法治保障、産權法治保障三大國土資源法治保障工程時不我待。國土資源法治事關公民社會最基本的物權,從保護土地財産權到構建完善礦業權制度,深化改革,釋放制度性紅利,歸根到底要實現“法治突圍”。
強化權利觀念 彌補基本法缺失
記者:國土資源法治保障工程,創新與改革從何入手?
孫英輝:首當其衝是基本法治保障工程。目前的國土資源法律體系,有效支撐了改革開放大局,支撐了工業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快速發展進程,支撐了我國經濟總量躍居世界第二的衝刺,更支撐了耕地紅線的基本穩固。
但“三個缺位”必須正視:在徵地制度改革、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流轉、城鎮化過程中的土地用途管制、不動産統一登記及農民土地物權實現等領域、環節的法律法規缺位;國土資源基本立法缺位,屬於經濟法範疇的土地管理法和礦産資源法,主要調整規範行政管理行為,難以起到憲法統領下的基本法作用,不能適應大量民事和物權調整規範需求。
目前國土資源法規主要強化行政管理,偏重行政規範而疏於民事規範,強調行政管理較多而明晰民事權利和義務較少。重管理、輕權利,往往以行政法、刑法代替民法的保護功能;所有權歸屬界限不清,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各項權能甚至處於無主狀態;物權統一登記尚未落實,登記機關不統一,登記制度不健全,嚴重影響物權登記的公信力;資源流轉環節限制性規定過多,市場配置作用常常失靈,市場外部不經濟性因素導致資源閒置、浪費和流失。
存在上述問題,原因主要在於國土資源基本法缺失。加快國土資源基本法研究,儘快將土地法和地質礦産法納入國家立法規劃,已經十分緊迫。
市場要法治化 産權要現代化
記者:在推進基本法治工程外,還有哪些刻不容緩的保障工作?
孫英輝:推進基本法治保障同時,必須不失時機加快國土資源市場法治保障工程、産權法治保障工程。
市場法治保障的緊迫性,在土地政策參與宏觀調控上表現突出。土地政策與宏觀經濟對接,是我國宏觀管理一大創新,作用突出。但與黨的十八大“完善宏觀調控體系”要求相比,“四多四少”問題突出:短期措施多,改革政策少;行政措施多,法治規範少;監管措施多,經濟辦法少;傳統措施多,科技手段少。在土地市場調控方面,要主攻經濟、科技和法律調控手段,突出市場配置、突出主體作用、突出信息調控、突出法律規範,以法治創造制度紅利。
現在改革發展的最大障礙,是産權問題。特別是土地産權問題,成為衝出改革深水區繞不過的頑固堡壘。土地産權存在“三個模糊”:界限模糊、主體模糊、地位模糊。土地管理法修改難、國土資源基本法立法難、農村土地制度改革難等,關鍵都在於産權。
近年來,國土資源部高度重視産權制度改革,在一系列調研和試點中取得很多經驗。要梳理經驗,借鑒國際,先易後難,頂層設計與基層實踐結合,長遠立法與現實試點結合,從農村突破,從基層突破,從局部突破,以改革徵地制度為突破口,以城鄉一體化為總目標,賦權於民,使農民能夠以産權保生存,以産權謀發展。
突破城鄉分治模式 從不動産登記突破
記者:這些法治保障工程,當下有沒有切入點?
孫英輝:按黨中央、國務院有關要求,不動産登記制度改革是最好的突破口。多年來,各部門根據本行業特點,積極探索,積累經驗,為不動産統一登記打下較好基礎;不動産統一登記不僅是理論成果,社會共識,更是因應新型城鎮化發展急需,現實所迫;不動産登記制度創新與改革,成為産權制度改革突破口和路線引導;統一登記信息平臺和標準規範,是不動産登記制度改革的重要保障。
目前我國不動産登記制度改革目標明確,就是“三個轉變”:服務對象上,從主要為行政管理服務轉變為主要為明晰和保護合法物權服務;功能設置上,從城鄉分治模式轉變為城鄉統一模式;要素價值體現上,從非市場經濟方式轉變為市場經濟方式。這是不動産統一登記的根本動力。
當前新型城鎮化和經濟發展方式升級,推動不動産統一登記制度改革加速,實現城鄉權利平等、發展機會均等,要求人口要素、城市因素、市場形成、權利實現等在城鄉間雙向流動。就是農村城鎮化、城市生態化、市場一體化、登記統一化。
國土資源部通知號召開展全國"土地日"宣傳周活動
今年6月25日是第23個全國“土地日”。國土資源部辦公廳近日下發通知,從6月24日~6月28日,國土資源部系統以“珍惜土地資源、節約集約用地”為主題開展全國“土地日”宣傳活動。
通知要求,宣傳活動內容要圍繞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落實資源節約的基本國策,深入宣傳土地資源國情、國策、法律法規和黨中央一系列方針政策,宣傳各地落實節約優先戰略、推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做法和成效,宣傳國土資源部門在促進節約集約用地方面的新舉措、新成效,增強全社會節約集約用地的自覺性。 >>>詳細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