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合肥7月12日電(記者 徐海濤)近日,經安徽省紀委研究、安徽省委批准,給予合肥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郭超和黃山市委原常委、政法委書記汪建設開除黨籍處分。
經查,郭超在擔任合肥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管委會主任、合肥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土地出讓、土地性質變更、工程建設、費用減免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鉅額賄賂;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財物;在工作中濫用職權,造成重大損失;違反規定收受禮金;與多名女性發生不正當兩性關係。
汪建設在擔任黃山市黟縣城建局局長,休寧縣縣長、縣委書記,屯溪區委書記,黃山市委常委、宣傳部長、政法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投資開發、案件處理等方面為他人提供幫助,收受賄賂,數額巨大;違反規定收受禮金;違反規定在企業投資入股謀取利益。
此前,安徽省紀委已分別於2013年1月和2012年12月,將郭超、汪建設移送司法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