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7月24日電(記者余靖靜)浙江省教育廳24日宣佈,該省90個縣(市、區)中,79個縣(市、區)實現了公辦初中小學“零擇校”,佔比約為88%。其中杭州、湖州、嘉興、紹興、金華、衢州6個設區市所轄縣(市、區)全部實行“零擇校”。
根據上報情況,浙江省目前尚未實現“零擇校”的11個縣(市、區)中,其公辦初中小學的擇校生比例均已降到5%以下。分別為寧波市北侖區,溫州市的永嘉縣,舟山市定海區、普陀區、嵊泗縣,台州市的仙居縣、三門縣,麗水市蓮都區、松陽縣、慶元縣、龍泉市。
浙江省教育廳全面推行公辦初中小學“陽光招生”始於2012年,當年該省90個縣(市、區)中,62個縣(市、區)實現了公辦初中小學“零擇校”,佔比約為69%。
浙江省教育廳新聞發言人吳永良説,治理義務教育階段擇校問題是教育系統糾風治亂的重點工作,也是推進教育公平之舉,推行“零擇校”的縣域教育部門和公辦初中小學值得肯定。浙江將進一步重點加強薄弱學校建設,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