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福州7月31日電(記者蘇傑、胡善安)記者從福建省南平市紀委獲悉,南平市浦城縣紀委最近嚴肅查處了一起違反“八項規定”、浪費揮霍公款的案件,收繳暫扣違紀款項60余萬元,並將涉嫌犯罪的2名責任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今年5月,浦城縣紀委在執法監察中,發現浦城縣渡頭林場存在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利用公款大吃大喝、鋪張浪費等行為,遂對其進行深入調查。經查,該林場4年來以公款宴請、節假日違規發放津補貼、違規公款旅遊、發放購物卡、派送禮品等方式揮霍公款達100余萬元。
浦城縣紀委從此入手,查出該場場長、書記等人存在涉嫌受賄、貪污、私分公款等行為,已將其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全案涉案人員達10余人,涉案金額60余萬元。
通過對該案的查處,浦城縣紀委舉一反三,採取多種措施,在全縣範圍強化對“三公”經費和各種會議活動等經費的審計監管,督促縣直單位將“八項規定”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