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8月8日電(記者 劉羊旸)記者8日從國家林業局獲悉,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林業局日前已正式批復河北等7省的國有林場改革試點方案,這標誌著我國國有林場改革試點進入實質推進階段。
據介紹,本次國有林場改革試點的具體範圍是河北省(豐寧縣、隆化縣)、浙江省(杭州市、溫州市、紹興市、金華市、衢州市、台州市、麗水市)、安徽省(滁州市、黃山市黃山區)、江西省、山東省(泰安市、臨沂市)、湖南省和甘肅省(慶陽市),涉及865個國有林場、職工18萬人、經營面積5859萬畝,分別佔全國國有林場的17.8%、24%、5.1%。
本次國有林場改革試點時間為兩年,主要任務是:從我國生態建設的全局出發,切實明確國有林場功能定位,理順管理體制,創新經營機制,完善政策體系,解決遺留問題。通過改革,切實建立起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林業發展要求的國有林場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使國有林場將主要精力集中到森林資源培育上來,充分發揮在生態建設中的骨幹作用,提升優質生態産品的供給保障能力,建成森林優質高效、管理科學規範、基礎設施完備、民生和諧幸福的現代林場,為維護國家生態安全和木材安全、提升國民生態福祉發揮更大作用。
改革試點堅持“中央指導、地方負責”的原則,中央統一指導國有林場改革試點工作,在資金和政策上予以支持;省級政府對國有林場改革負總責,切實加強對改革工作的統一領導,統籌協調推進改革實施工作。據悉,為支持國有林場改革試點工作,中央財政已下撥了第一批國有林場改革補助資金12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