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58億元專項資金緣何被挪用?
——審計署有關負責人就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蹤審計情況答記者問
新華社北京8月9日電
新華社記者
審計署9日發佈的2012年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蹤審計結果顯示,360個項目或單位挪用保障性安居工程專項資金57.99億元,用於非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支出。
近58億元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緣何被挪用?此次審計還發現哪些問題?又當從何入手規範資金運用和項目管理?審計署社會保障審計司有關負責人進行了回應。
跟蹤審計旨在規範管理 促進公平
根據國務院的總體部署,審計署決定組織全國各級審計機關對2012年至2015年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實施跟蹤審計,旨在加強對我國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持續監督,通過揭露問題、分析原因、提出建議,以促進保障政策落實、規範建設管理、促進分配公平、推動經濟社會持續健康運行。2012年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蹤審計是上述跟蹤審計計劃實施的第一年。
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審計署組織各級審計機關近2萬名審計人員,對全國2012年度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和各類棚戶區改造等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資、建設、分配、後續管理及相關政策執行情況進行了審計。審計共涉及37個省(含計劃單列市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391個市和2546個縣,重點審查了3.42萬個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
審計發現分配不公平、挪用專項資金等問題
從審計的總體情況看,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資金管理、項目建設管理和分配管理等逐步規範,總體情況較好,住房保障體系初步建立,困難群眾居住水平不斷提高,住房供應結構不斷優化。但審計也發現,一些地方和單位還存在保障性住房分配不公平、挪用專項資金、未按規定籌集管理資金和項目建設管理不規範等問題。
目前我國住房保障體系還處於初步建立階段,上述問題的産生有多方面的原因:一是我國住房保障制度不夠健全完善,資金監管、待遇資格審核審批、保障性住房後續管理等配套政策和工作機制還不健全;二是相關資金分配使用的跟蹤控制、保障對象家庭收入住房信息的審查核實、保障性住房交付使用與保障待遇分配的銜接等基礎工作不夠紮實;三是一些單位和個人財經法紀意識不強,導致違反住房保障政策和規定的行為發生。
糾正上述存在的問題,不僅需要認真整改問題本身,更需要進一步深化住房保障改革、完善相關制度、健全工作機制、規範基礎工作。針對問題本身,審計機關依法出具審計報告和下達審計決定,要求相關單位糾正;針對問題産生的深層次原因,審計提出了嚴格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退出機制、嚴肅查處違法違規問題、嚴格執行資金管理規定和配套政策等建議,從體制機制上防範問題的滋生和蔓延,建立長效機制。
大部分問題已整改 審計署將持續跟蹤
地方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高度重視,堅持邊審計、邊整改、邊規範,及時糾正違規問題。截至目前,大部分問題已經整改糾正,並建立健全了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管理、待遇審核審批、保障性住房後續管理等一系列制度,從體制、機制和管理上進行規範,推動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管理的規範有序。審計署將繼續跟蹤後續整改情況,進一步督促整改到位。
“十二五”期間,審計署每年將繼續組織對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設管理情況進行跟蹤審計。每年根據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總體進展情況和工作重點,編制審計工作方案,以資金籌集、管理和使用情況為主線,摸清情況、評價效果、揭示問題、分析原因、提出建議、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