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成都8月16日電(記者陳健)記者16日從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了解到,四川省出臺方案明確,“4·20”蘆山強烈地震災區住房毀損,導致無房可住的城鎮受災居民,可享受資金補助、建房稅費減免優惠和房價政策性優惠等補助,其中資金補助標準為戶均3.5萬元。
四川省住建廳有關負責人介紹,按照城鎮住房重建方案,根據城鎮受災居民家庭收入狀況和家庭人數,對低收入家庭、中低收入家庭、一般收入家庭,按戶均3.5萬元標准予以資金補助,重點照顧低收入家庭,對高收入家庭適當予以補助。力爭在2015年底前,使城鎮受災居民住上符合規劃設計標準、安全可靠、經濟適用、功能齊全、設施配套、環境優美的永久性住房,實現家家有房住的目標。
在蘆山災區城鎮住房重建選址上,將根據地質災害評估報告,遵循“安全、省地”原則,避讓地震斷裂帶、地質災害隱患點,尤其是易發滑坡、泥石流、山洪等自然災害危險地段,避讓行洪泄洪通道、廢氣污染源等不宜人居住的場所。對確實難以避讓的一般性地質災害隱患點,有關部門將加強地質災害隱患工程治理,確保選址安全。
據介紹,城鎮住房重建原則上由當地政府組織,按相應標準統一規劃原址重建或異地重建;同時,允許符合條件的單位經批准組織住房嚴重毀損的職工集資重建住房,允許符合條件的受災居民在遵從相關規劃的前提下,經批准自建(聯建)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