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生 擴內需 促升級
——發展改革委社會司負責人就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答記者問
新華社北京8月16日電(新華社記者劉錚、江國成)國務院常務會議16日確定深化改革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任務措施。國家發展改革委社會司負責人表示,著力推動養老服務業成為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舉措,成為擴大內需、增加就業、促進服務業發展、推動經濟轉型升級的重要力量。
養老機構“一床難求”情況普遍
問:目前我國養老服務業現狀如何?發展受到哪些制約?
答:我國已進入人口老齡化快速發展階段,2012年底我國60周歲以上老年人口已達1.94億。人口老齡化帶來養老保障和服務需求的迅速增加。目前,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託、機構為支撐的多樣化的養老服務體系初步建立。
但從總體上看,我國養老服務業還處於發展初期。一方面,養老服務和産品供給不足的問題十分突出,難以滿足廣大老年人日益增長的消費需求。目前,老年人需求迫切的生活照料、長期護理、精神慰藉、文化娛樂等服務領域發展都比較緩慢。例如,截至2012年全國每千名老年人擁有的社會養老床位數為21.5張,城鄉養老機構“一床難求”的情況十分普遍。
另一方面,扶持養老服務業發展的政策體系也亟待建立完善。總的説來,養老服務業的主要領域屬於前期投入較多、專業人才需求大、回報週期較長的行業,加之現階段老年人實際消費支付能力有限,使得民間資本參與意願不高,養老服務市場發展緩慢,迫切需要加以積極引導和扶持。目前的優惠政策還較為有限,或者針對性不強,作用效果不夠明顯。
政府保基本,社會力量是市場主體
問:在養老服務領域,政府、企業和個人的責任分別是什麼?
答:不久前剛剛修訂施行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七條明確規定,“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政府、企業和社會力量、家庭和個人應各盡其責,共同推動養老服務業發展。
“保基本、建機制、強監管”是各級政府在促進養老服務業發展中應履行的主要責任。首先,各級政府要確保人人享有基本養老服務,著力保障特殊困難老年人的養老服務需求,發揮好“托底”作用。其次,應在加強規劃引導、健全市場體系和培育市場主體等方面發揮應有作用,構建適合養老服務業發展的政策體系。第三,加強行業監管,營造安全、便利、誠信的消費環境也是必須履行的重要職責。
社會力量是養老服務業的市場主體,也是養老服務和産品的主要提供者。為此,這次從支持社會力量舉辦養老機構,積極向社會力量購買養老服務和推動公辦養老機構改革發展等方面,提出了鼓勵和支持企業和社會組織開展養老服務的具體辦法,著力發揮社會力量在發展養老服務業中的主體作用。
家庭和個人既要認真履行贍養老年人的義務,也是社會養老服務的重要參與者。
破解民間資本進入養老服務業“四難”
問:這次將出臺哪些引導和扶持民間資本進入養老服務領域的政策措施?能解決哪些問題?
答:一是積極完善投融資政策,從積極加大政府投入,拓寬投資渠道,增加有效信貸投入等方面入手,著力解決“融資難”問題。二是積極完善土地供應政策,合理安排養老用地需求,多渠道保障土地供應,著力解決“用地難”問題。三是積極完善稅收優惠和補貼政策,實行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著力解決“運營難”問題。四是積極完善人才培養和就業政策,逐步提高養老服務從業人員福利待遇,大力吸引專業技術人員、應屆畢業生和就業困難人員從事養老服務業,著力解決“用人難”問題。
發展養老服務業效果“一舉多得”
問:通過促進養老服務業發展,除了惠民生外,是否是穩增長、調結構政策的又一發力點?
答:養老服務業涵蓋老年人衣食住行、生活照料、用品生産、醫療服務、文化健身娛樂等多個領域,具有涉及面廣、産業鏈長、貼近群眾需求和發展潛力巨大等突出特點。發展養老服務業是應對老齡化問題的長久之計,亦是當前擴內需、增就業的巨大潛力所在。
適逢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的關鍵時期,國務院制定出臺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政策,具有“一舉多得”效果,不僅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舉措,對加快釋放國內需求,推動居民消費升級,保持合理投資增長也都具有積極意義,是貫徹“微觀政策要活”和“社會政策要托底”要求的具體體現,也是統籌穩增長、調結構、促改革的又一重要切入點和著力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