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擬立法規定:取消大氣污染違法加倍處罰罰款上限
新華社北京9月25日電(記者朱東陽、趙仁偉)記者25日從北京市人大常委會獲悉,為提高大氣污染違法成本,正在審議中的《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草案修改稿)》擬取消對違法行為加倍處罰的罰款上限。
據了解,25日提交北京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審議的《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草案修改稿)》,相比上一版草案,加大了大氣污染違法處罰力度,明確除部分規定的情形外,受到罰款、沒收等行政處罰兩次以上的,做出處罰決定的部門可以在上一次罰款金額基礎上加倍處罰。取消了上一版草案中“單次罰款最高不超過一百萬元”的內容。排放大氣污染物以至造成嚴重污染,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北京市人大常委會有關人士表示,目前環保領域“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問題突出,立法應當體現嚴格管理、嚴懲違法的立法原則,加大對違法行為的懲處力度,使違法成本高於違法獲利。因此,在此次草案修改中,縮小了不適用加倍處罰的範圍,擴大了五類適用範圍,並取消了加倍處罰的罰款上限,使這種嚴懲措施可用來懲治威懾大氣污染違法行為。
草案還增加了對露天燒烤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規定在政府禁止的區域內露天燒烤食品或者為露天燒烤食品提供場地的,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2萬元以下罰款。
據了解,此次草案修改還涉及:在大氣污染物總量方面,明確提出要“逐步減少污染物排放總量”;在機動車污染防治方面,提出要對機動車實施數量調控;在固定污染源污染防治方面,提出將逐步擴大禁煤區範圍、居民住宅生活逐步禁止使用散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