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9月29日電(記者 江國成)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9日宣佈,今年以來,發展改革委會同海南、雲南等地價格主管部門查處了一批旅遊購物店、旅遊賓館、旅行社締結業內價格同盟,旅遊購物店實施價格欺詐,旅行社實施低價傾銷(零負團費)和不履行價格承諾等典型案件,並已責成海南省物價局、雲南省發改委依法對查實的39家涉案旅遊業相關單位進行了處罰,共計罰款1800多萬元。
發展改革委旅遊市場專項檢查發現,接待旅遊團隊購物的水晶店、螺旋藻店普遍存在先虛高標價、再虛假優惠打折的違法行為,絕大部分水晶、螺旋藻標示售價都在購進成本價的10倍以上,有的水晶達到幾十倍甚至上百倍。
經查,今年2月中旬,三亞帝佳貿易發展有限公司(帝佳水晶購物店)銷售商品編碼為11370998的發晶吊牌(金鈦晶),購進成本價為713元,標示售價為13950元,標價為購進成本價的19倍(不考慮經營費用),實際成交價在標價基礎上打8.5折,即11860元。三亞中禦水晶有限公司(中禦水晶購物店)銷售商品編碼為A8000005的“黑曜石手鏈”,購進成本價為5元,標示售價為470元,標價為購進成本價的94倍(不考慮經營費用),實際成交價在標價基礎上打8.5折,即400元。
發展改革委稱,麗江市面向旅遊團隊的螺旋藻購物店,如麗江康諾生物開發有限公司、麗江永程生物科技開發有限公司、麗江康益生物産品商貿有限公司等,銷售每袋(桶)500克/600克的螺旋藻,購進成本價約為35-45元,標示售價為388-408元,標價為購進成本價的10倍左右(不考慮經營費用),實際成交價通常在標價基礎上打7.5-8折,約290-320元。這類行為違反了《價格法》第十四條的相關規定,屬於虛構原價、虛假優惠打折的價格欺詐行為。
根據《價格法》的相關規定,海南省物價局、雲南省發改委已依法分別對上述相關購物店的價格欺詐行為,各處以30萬元的罰款。
調查還發現並依法查處了麗江等地旅行社締結價格同盟,統一對外報價的違法行為。
發展改革委有關部門負責人説,廣大遊客在價格權益受到侵害時可及時撥打價格舉報電話12358向價格主管部門投訴。價格主管部門將及時予以查處,切實維護廣大遊客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