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10日電(新華社記者王龍琴)第八屆東亞峰會10日在文萊首都斯裏巴加灣市舉行。
東亞峰會是年度領導人會議機制,是東盟與對話國間眾多合作機制之一,它由東盟輪值主席國主辦和主持。
2005年12月,在東盟推動下,東盟10國和中國、日本、韓國、印度、澳大利亞、新西蘭6國的國家元首或政府首腦在馬來西亞首都吉隆坡舉行首屆東亞峰會。東亞峰會機制由此啟動。因峰會有16個參與國,即東盟10國和中國、日本、韓國、印度、澳大利亞和新西蘭,因此峰會也被稱為“10+6”峰會。
在2011年11月印度尼西亞巴厘島舉行的第六屆東亞峰會上,美國和俄羅斯首次成為東亞峰會成員國,東亞峰會機制由此擴大到“10+8”模式。
東亞峰會機制自創立以來,秉承開放、包容、透明的理念,遵循循序漸進、由易及難、優勢互補的合作原則,堅持合作發展這一主題,堅持領導人引領的戰略對話論壇性質,在不少領域開展了實質性合作,為推動區域經濟一體化進程作出了積極貢獻。
隨著東亞峰會的擴容,特別是美國等域外大國的加入,東亞峰會不僅成為推動東亞合作的大平臺,而且成為連接太平洋和印度洋區域合作的大橋梁。
作為“領導人引領”的戰略論壇,峰會尚未建立正式的各領域和各層級支撐機制,主要通過每年定期舉行的外長及高官會晤回顧峰會合作,就未來發展方向交換意見。峰會確定能源、金融、教育、公共衛生、災難管理、東盟互聯互通為重點合作領域,並初步形成經貿、能源、環境、教育部長的定期會晤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