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海口11月12日電(記者王存福、羅羽)海南省政府日前公佈《海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取消行政審批事項53項,下放行政審批事項40項。
決定取消的53項行政審批事項涵蓋範圍廣,涉及教育、衛生、國土、交通、文體、海洋漁業等多個部門,如期刊出版增刊審批、電影劇本(梗概)備案、採礦權租賃審批、舉辦國際教育展覽審批、海洋漁業捕撈許可證年檢等行政審批事項都已取消。
在40項下放的行政審批權限方面,申請籌設公辦普通高中、申請籌設公辦中等職業學校等的審批權限由海南省教育廳下放到市縣教育主管部門;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許可、建立城市社區有線電視系統審批等,由海南省文體廳下放至市縣文體主管部門;燃氣企業經營許可證核準也由海南省住房城鄉建設廳下放到市縣住建主管部門。
據統計,2000年以來,海南先後6次共取消、調整行政審批事項600多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