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20日電(記者 江國成)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徐紹史近日表示,我國將完善發展成果考核評價體系,重點糾正單純以經濟增長速度評定政績的偏向,加大資源消耗、環境損害、生態效益、産能過剩、科技創新、安全生産、新增債務等指標的權重,更加重視勞動就業、居民收入、社會保障、人民健康狀況。
“這樣做的目的是引導地方把注意力更多地集中到轉方式、調結構、增效益上來。”他在談到如何落實《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有關健全宏觀調控體系新要求時説。
徐紹史説,健全宏觀調控體系要發揮好國家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的導向作用;發揮好財政政策、貨幣政策的主要手段作用,並加強與産業、價格等政策手段的協調配合;完善發展成果考核評價體系。
“國家發展戰略和規劃明確的宏觀調控目標和總體要求,是制定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的主要依據。要進一步強化國家發展戰略和規劃的宏觀引導、統籌協調功能,充分發揮國家發展戰略和規劃對政府公共預算安排、金融資本運用、國土空間開發、資源合理配置等政策措施的綜合導向作用。”他説。
他認為財政政策具有促進經濟增長、優化結構和調節收入分配的重要功能,要完善財政政策的有效實施方式。貨幣政策在保持幣值穩定和總量平衡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要優化貨幣政策目標體系和工具組合,健全宏觀審慎政策框架。積極發揮産業、價格等政策手段對經濟的引導作用。其中很重要的一項工作是要推進宏觀調控目標制定和政策手段運用機制化,加強各項政策之間的協調配合,形成政策合力,提高相機抉擇水平,增強宏觀調控前瞻性、針對性、協同性。
在談到完善政績考核制度時,他表示發展改革委將推動把資源消耗、環境損害、生態效益等體現生態文明建設狀況的指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體系,大幅增加考核權重。根據不同區域主體功能定位,實行差別化考核;推動建立領導幹部任期生態文明建設責任制、問責制和終身追究制。
“目前,我委正在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起草《完善宏觀調控體系的意見》。這個文件將就完善宏觀調控目標體系、政策手段和決策實施機制,增強調控的科學性、針對性、有效性,提出一系列政策措施。”他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