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21日電 商務部網站21日公佈其近期制定的《商務部關於促進電子商務應用的實施意見》,提出到2015年使電子商務成為重要的社會商品和服務流通方式,電子商務交易額超過18萬億元,應用電子商務完成進出口貿易額力爭達到當年進出口貿易總額的10%以上,網絡零售額相當於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10%以上。
意見提出,全面拓展電子商務應用,重點發展零售、跨境貿易、農産品和生活服務領域電子商務,重點扶持中西部地區應用電子商務,促進我國電子商務在區域和行業領域的均衡發展。同時,意見明確以典型城市、基地、企業為主體建立電子商務試點示範體系,發揮示範帶動作用,引導行業發展方向。
在推動跨境電子商務創新應用方面,意見提出對生産企業和外貿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利用跨境電子商務開展對外貿易提供必要的政策和資金支持。支持境內電子商務服務企業(包括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融資擔保、物流配送等各類服務企業)“走出去”,在境外設立服務機構,完善倉儲物流、客戶服務體系建設,與境外電子商務服務企業實現戰略合作等;支持境內電子商務企業建立海外營銷渠道,壓縮渠道成本,創立自有品牌。
意見提出,各地應加快建立促進電子商務發展的多元化、多渠道投融資體制,充分發揮企業的主體作用,吸引更多民間資本進入電子商務領域。支持金融機構和社會資本投資電子商務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