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開放促改革 培育競爭新優勢
——專家談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
新華社北京11月26日電(記者 王希 高敬)《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適應經濟全球化新形勢,必須推動對內對外開放相互促進、引進來和走出去更好結合,促進國際國內要素有序自由流動、資源高效配置、市場深度融合,加快培育參與和引領國際經濟合作競爭新優勢,以開放促改革。
專家認為,這為新時期我國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指明了方向,是順應國際經貿發展新趨勢的需要,不僅有利於我國更好地參與國際分工和國際規則制定,更有利於推動國內經濟轉型升級、實現健康可持續發展。
從探索對外商投資實行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的管理模式,到放開育幼養老、建築設計、會計審計、商貿物流、電子商務等服務業領域外資準入限制,再到改革涉外投資審批體制……《決定》對投資領域的對內對外開放著墨頗多。
“這向外界釋放了中國將堅定不移地繼續推進開放的積極信號。”商務部研究院院長霍建國表示,一方面,在當前國內經濟面臨下行壓力的背景下,這些措施通過優化投資環境、暢通要素流動渠道,將有效激發民間資本和外資的活力,使之成為支撐中國經濟發展的重要動力;另一方面,通過完善現代市場體系,實現與國際新規則、新標準接軌,將為日益活躍的中國海外投資創造良好外部環境。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中國WTO研究院副院長屠新泉認為,新時期繼續強調放寬外資準入,既是公平競爭的要求,也有經濟效益的考慮。市場經濟本質上就是統一開放的體系,要給予包括外資企業在內的市場主體平等待遇,也因此會推動國內相關領域的改革。同時,外資進入帶動了市場競爭,發揮其效率上優勢的同時,也可以提升其他市場主體的效率。
當前經濟全球化路徑正由傳統的貨物貿易向服務貿易和跨境投資轉變,新一輪國際貿易談判明顯呈現貿易投資並重之勢。與此同時,多哈回合談判踟躕不前,主要經濟體紛紛調整戰略推進更高標準的自貿區建設,強化區域次區域合作。
屠新泉認為,在這樣的背景下,《決定》中關於加快同有關國家和地區商簽投資協定的提法值得關注。中國已與100多個國家和地區簽署了雙邊投資協定,但主要遵從的是準入後國民待遇,強調投資權益保障。今年7月中方同意以準入前國民待遇和負面清單為基礎與美國進行投資協定實質性談判。中美投資協定更注重解決市場開放、維護公平競爭等問題,這無疑順應了經濟全球化和貿易自由化的發展趨勢,有助於中國與貿易夥伴建立更為緊密、更高標準的經貿關係。
《決定》提出,在推進現有試點基礎上,選擇若干具備條件地方發展自由貿易園(港)區。
霍建國表示,與建設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一樣,在條件成熟的情況下發展其他自貿園區,目的是為新時期的改革開放積累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結合各地不同的特色與發展優勢,可以發揮更大的輻射和帶動作用。
屠新泉認為,從歷史經驗看,既有頂層設計又有基層探索,已經成為中國改革行之有效的慣常做法。自貿試驗區的設立延續了這一傳統,這種探索將為改革總體方案提供參考、積累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