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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豬污染頻發—長江流域宜昌段"豬漂流"事件調查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3年11月28日 20時20分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武漢11月28日電(“新華視點”記者 徐海波 梁建強)本月26日公佈、明年1月1日實施的《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要求,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屍體等病害畜禽養殖廢棄物,應當按照規定進行深埋、化制、焚燒等無害化處理,不得直接排放。

    然而,近來,長江宜昌段流域再次出現“豬漂流”現象,大量死豬拋江、高度腐爛、臭氣熏天……分析人士指出,這是長江宜昌段流域今年8個月時間,第三次出現“豬漂流”現象。

    死豬污染環境,一而再、再而三

    11月中旬,宜昌市點軍區譚艾路43-46號紅旗電纜廠附近的長江邊,出現了蛇皮編織袋包裝著的死豬。

    附近居民告訴記者,死豬被拋屍的地方位於譚艾路的一個轉角處,相對比較隱蔽。死豬被丟在江邊後,很長時間沒有被人發現,直到開始腐爛發臭時,居民們循味找去,發現江邊死豬橫七豎八,蒼蠅四處飛舞。

    當地有關部門趕到現場,共計清點出死豬29頭,主要是未成年仔豬,防疫人員對死豬進行了無害化處理,衛生防疫部門對現場進行了防疫消毒。

    三個月前,就在距離此次“豬漂流”地點不遠的卷橋河朱市街渡口附近,也發現過不少死豬漂浮在河中,順流而下。得到消息後,當地組織力量進行了打撈,並對死豬做了無害化處理。

    更早的3月中旬,在長江支流的五龍河,發現死豬屍體,部分已經腐爛,大約有40頭死豬,有關部門也進行了高溫消毒和定點深埋工作。

    宜昌市點軍區畜牧局負責人對記者説,幾次死豬污染事件發生後,畜牧部門也想追究肇事者責任,但是很無奈,找不到具體的肇事者,只好進行無害化處理後完事。

    專家指出,在長江流域的宜昌段,8個月時間3次出現“死豬污染”問題,應該引起人們的高度警惕,這種人為的生態破壞在一些地區並不是個別現象,反映了小農式飼養與社會化流通的矛盾衝突。

    死豬處理不當,易傳公共疫病

    “死豬隨意拋棄,帶來較大隱患。”華中農業大學教授金梅林指出,死豬的常見去向情況有三種:一種是被隨意丟棄,另一種是被不法分子收購流入餐桌,還有一種則是進行了無害化處理。前兩種都有可能帶來疫情的傳播。

    長期從事動物傳染病研究的金梅林指出,如果是病死豬,體內可能潛伏多種病原微生物,特別是人畜共患病原,人接觸後很容易引起感染發病。“即便不是因病而死,死豬被丟進水域中腐爛後,也會污染水源。”

    “死豬投江”頻發,讓民眾産生憂慮與擔心。今年3月,黃浦江中大量漂浮死豬事件發生後,民眾質疑飲水安全是否受到影響?

    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田克恭研究員曾在接受採訪時表示,有時發生的豬病流行,主要原因不是病毒自然傳播,而是流通環節出了問題。“病死豬從疫區被販運到非疫區,導致了疫情蔓延。”

    “死豬處理不好,有可能成為一顆‘定時炸彈’。”多位養殖戶向記者證實,除了隨意丟棄死豬會帶來較大安全隱患之外,一些養殖戶處理死豬時敷衍了事,挖坑太淺或者未進行消毒處理,並未真正做到“無害化”處理。

    在福建漳州南靖縣,兩名被當地鎮政府請來負責無公害處理病死豬肉的工作人員,曾將撿來或以幾毛錢一斤買來的病死豬,私自屠宰後運往湖南、廣東等地,最終流向了餐桌。三個月,賣出病死豬肉近40噸。

    “一些重大公共衛生事件,往往是由一些不起眼的小事件引發的。”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公共衛生學院流行病與衛生統計學系主任魏晟説,今年以來,死豬污染事件不斷,敲響了人為破壞生態的警鐘,如不及時進行無害化處理,將會加劇傳染病在人身上的傳播,以至於釀成大禍。

    防範死豬污染,亟待宏觀調控

    畜牧專家指出,我國是生豬養殖大國,但處理死豬“身後事”機制還很不完善。

    據國家統計局數據,2012年我國生豬出欄6.96億頭,若以正常死亡率3%計算,死豬數高達2000萬頭。

    中國工程院院士金鑒明表示,我國畜禽養殖業發展缺乏必要的引導和規劃,導致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設施普遍配套不到位,導致環境污染。

    據分析,在現行管理體制下,對死豬處理涉及畜牧、農業、工商、衛生、城管等多個部門,包括養殖、屠宰、流通等多個環節。

    按畜牧部門要求,對死豬必須進行無害化處理如掩埋等,但養殖戶並不買賬。養殖大戶李作貴認為,不少養殖戶會覺得這樣做不僅費時費力,還需購買消毒用品,不如病死豬一扔了之。

    事實上,早在2011年7月,國家就給予每頭80元的無害化處理補助經費。但基層畜牧部門反映,想領這些錢頗多週折,需向省市相關部門一級級申請,補貼發放往往耗時很久。

    專家認為,在死豬處理上,相關部門各自為戰,導致死豬善後機制欠缺,養殖戶各行其是。同時,由於長江各段,劃江而治現象嚴重,部門間缺乏合作,水利、衛生、環保部門在污染檢測上不透明,導致死豬處理協調機制難以發揮。

    魏晟指出,對死亡的家禽家畜進行無害化處理十分必要。同時,相關部門也應該注重加大監管的力度。“比如,如果不加強監管,上遊地區將死家禽家畜丟到江中,漂到了下游地區,而引起當地疾病的流行,屆時責任的追究與認定就會比較困難。”

    中國畜牧業協會副會長王振華呼籲,防範死豬污染環境,亟待加強宏觀調控和管理,如對養豬市場進行監測,預報病疫等;同時,進行産業結構調整,鼓勵規模生産,提高風險應對和環境處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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