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重慶12月3日電(記者 朱薇)為落實中央提出的“節儉過兩節”精神、杜絕公款購買贈送煙花爆竹等年貨節禮行為,重慶市紀委從11月21日起,在全市範圍內開展持續約3個月時間的監督檢查工作,並將對頂風違紀行為快查快辦,通過問責制、社會曝光“雙管齊下”杜絕公款買年貨行為。
近日,重慶市渝中區三分之一的行政事業單位接受了紀委開展的監督檢查工作。其中,公務消費情況、消費標準是否合規、是否鋪張浪費、是否超規格接待、是否超標配備和違規使用公車、是否有公款或變相公款旅遊、有無違反規定濫發錢物、是否公款大吃大喝等檢查指標一一細化,突出檢查的實效性,有效引導公務單位厲行節約新風尚。
中央紀委下發了《關於嚴禁元旦春節期間公款購買贈送煙花爆竹等年貨節禮的通知》後,重慶市紀委結合本地實際,11月21日擬定了重慶市《關於加強監督檢查嚴禁元旦春節期間公款購買贈送煙花爆竹等年貨節禮的通知》。
該通知明確,從11月21日起至2014年2月,重慶市紀委將在全市範圍內開展監督檢查,對象涵蓋各級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國有企事業單位和金融機構,內容是各單位執行中央紀委關於嚴禁用公款購買贈送煙花爆竹、煙酒、花卉、食品等年貨節禮紀律要求的情況。
為確保中央紀委精神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實,重慶市紀委在通知中要求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將此次檢查與2013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正風肅紀專項行動督查等相結合,會同有關部門組成專項檢查組,開展明察暗訪、重點抽查、問題查糾,特別要強化財務監督和審計監督,堅決防止公款報銷、轉嫁攤派相關費用。
“對頂風違紀行為快查快辦,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重慶市紀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據介紹,對於監督檢查中發現的違紀行為,市紀委將綜合運用紀律處分和組織處理等手段,嚴肅追究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並依據規定對負有責任的領導進行問責,同時經濟上予以退賠;對典型問題要及時通報曝光,向社會釋放執紀必嚴的強烈信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