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6日對外公佈《關於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並軌運行的通知》,從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並軌運行,並軌後統稱為公共租賃住房。
廉租房與公租房平行運行,造成了一些問題。一是由於保障群體不完全一樣,需要分別申請、排隊,導致群眾申請不便。二是受限于準入門檻不同,兩種保障房不能調劑使用,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資源閒置浪費。三是對於因收入等發生變化需要從廉租房對象轉換成公租房對象的,需退出原廉租房保障後再申請新的公租房保障,給百姓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根據《通知》,從2014年起各地廉租房建設計劃調整併入公租房年度建設計劃。2014年以前年度已列入廉租房年度建設計劃的在建項目可繼續建設,建成後統一納入公租房管理。兩房並軌後,主要建設小戶型住房,嚴禁面積超標。
公租房政府資金渠道也將整合。地方政府原用於廉租房建設的資金來源渠道,調整用於公租房建設。原用於租賃補貼的資金,繼續用於補貼在市場租賃住房的低收入住房保障對象。明年起,廉租房與公租房還將統一輪候配租。(記者 陸婭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