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成才通道 推進教育公平
——教育部副部長劉利民解讀考試招生制度改革
新華社北京12月7日電(記者吳晶 劉奕湛)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是教育體制改革中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全社會極其關注。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對這項改革作出了全面、系統、明確的部署。
為什麼要改革?改革的方向和思路如何?怎樣推進改革?教育部副部長劉利民就這些問題進行了解讀。
深化改革勢在必行
記者:我們是否面臨著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迫切任務?
劉利民:是的。現行考試招生制度存在著評價標準相對單一、選拔方式相對單一、入學通道相對單一等“一考定終身”的弊端,在一定程度上導致基礎教育應試教育傾向,學生“考什麼、學什麼”,學校招生“唯分數論”等問題,難以適應國家對各類人才的選拔培養需要,難以適應學生全面而有個性發展的需要,難以適應高等學校多樣化辦學、特色辦學的需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勢在必行。
當前,全面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時機已經基本成熟、條件已基本具備。按照《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的要求,我們已經部署、推動有條件的地方和學校在一些重點領域進行改革試驗,積累了可供借鑒的改革經驗。同時,進行了系統調研,廣泛聽取、吸納了地方教育行政部門、考試招生機構、校長、教師、學生和社會各界的意見。各方面對改革的基本思路有了較高的認同。
招考分離 多次選擇
記者:改革的總體目標是什麼?
劉利民:我們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中國特色現代教育考試招生制度,這主要包括3個重要組成部分: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基本模式;健全考試與招生相對分離,學生考試可多次選擇、學校依法自主招生、專業機構組織實施、政府宏觀管理、社會參與監督的運行機制;構建銜接溝通各級各類教育、認可多種學習成果的人才成長“立交橋”。
七條改革路徑貫穿小學到大學
記者:目前設定的主要改革路徑有哪些?
劉利民:主要有七條改革路徑,貫穿義務教育到高等教育全程。一是探索義務教育階段免試就近入學的多種實現形式,包括小學初中對口直升;合理劃分學區,學生在學區內直接進入初中;有條件的地區新建校實行9年一貫制辦學等等,綜合有效治理一些大城市擇校過熱問題。二是推進高中階段招生考試製度改革,包括建立健全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制度,鼓勵各地積極探索以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情況為依據的招生方式;完善優質高中招生名額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初中的辦法;中等職業學校以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為依據,實行註冊入學。三是建立健全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制度。四是建立健全適合高等職業教育特點的“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考試招生制度。五是改革統一高考,建立普通本科綜合評價、多元錄取機制。六是建立有利於創新型人才和高層次應用型人才選拔的研究生考試招生制度,包括探索專業學位與學術學位研究生分類考試;擴大培養單位和導師團隊的招生自主權;建立博士研究生“申請-考核”錄取制度。七是擴大社會成員接受多樣化教育的機會,建立多種學習成果轉換認定制度。
“三個引導”促進學生健康成長
記者:我們現在強調改革考試評價制度,意義何在?
劉利民:我們推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可以引導學生學好每門課程,不偏科,全面發展,引導學生選擇適合自己興趣、優勢、志向的課程,充分發展個性潛能和學科特長,還可以引導學生參加公益服務和社會實踐等,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同時,也能減輕學生不必要的課業負擔。我們全面實施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製度,也為高考科目、內容改革提供了空間,今後外語不再在統一高考時舉行,由學生自主選擇考試時間和次數,增加學生的選擇權,並使外語考試、成績表達和使用更加趨於科學、合理。
為各類人才提供不同成長通道
記者:我們的招生錄取制度是否也要相應改革?
劉利民:招生錄取制度與考試評價制度改革相銜接,將重點改革兩方面:一是普通高校(本科)逐步推行基於統一高考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綜合評價、多元錄取機制,使高校招生錄取更加適應各類人才選拔培養規律,更加適合不同學校的辦學定位和辦學特色。二是加快推行職業院校分類招考和註冊入學,體現職業教育的特色,避免與普通教育作簡單類比和層次區分,同時使一部分學生儘早選擇適合自己的教育。一些報考高職院校的學生可不參加高考,學校依據其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職業傾向性測試成績錄取。根據這些改革頂層設計,再跟進系列配套改革,將有利於扭轉“考什麼學什麼”、分分計較等應試教育傾向,促進各類高校科學選拔人才。
更加有效地維護公平
記者:對高考改革,社會和群眾最關心的是如何保障公平公正?
劉利民:促進教育公平是重要的價值取向,必須努力建立一個更加有效地維護公平的新機制。一是建立健全入學機會公平的保障機制。具體措施包括:改革高校招生計劃管理,國家對優質高等教育資源相對短缺地區採取支持性政策,擴大實施“中西部地區招生協作計劃”,加快縮小區域差距;對基礎教育薄弱的農村、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採取傾斜性政策,擴大實施“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完善配套政策;建立起招生機會公平的動態監測和調節機制。二是嚴格考試招生管理,完善考試誠信、安全的管理制度。清理並嚴格規範各類加分政策。建立個人、學校考試評價誠信檔案體系,加大對誠信失范行為的處罰力度。三是全面深入實施招生“陽光工程”,完善信息公開公示制度,加強高校招生自律,嚴肅招生紀律,加強責任追究,完善社會監督機制。
明年年底前各地出臺實施辦法
記者:改革是否有個整體推進的時間表?
劉利民:2014年上半年,國家發佈總體方案及高考改革等各領域的改革實施意見。有條件的省份開始綜合改革試點或專項改革試點。2017年總結成效和經驗,推廣實施。2020年基本形成新的考試招生制度,實現改革總體目標。各省(區、市)最遲2014年年底前出臺本地區具體實施辦法。
高考事關重大、涉及面廣,我們要按照積極穩妥、統籌兼顧、試點先行、有序推進的原則,充分考慮現有改革基礎,充分考慮相關實施主體對改革的實現能力和社會各方面的承受能力,加強具體實施方案的可行性論證,審慎操作,做好試點工作,逐步推開。要充分考慮教育的週期性,要按照“三年早知道”的原則,提前一定時間公佈,確保目前在校高中生不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