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8日電(記者 南辰)中共中央、國務院前不久印發《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其中涉及公務用車的重大改革舉措包括“取消一般公務用車”“適度發放公務交通補貼,不得以車改補貼的名義變相發放福利”“取消的一般公務用車,採取公開招標、拍賣等方式公開處置”等。記者認為,這意味著“史上最嚴格”公車改革終於要啟動觸及利益的“臨門一腳”,改革效果值得期待。
應當看到,此次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實際上是依法搭建了公車改革的頂層設計。《條例》的下發,首先有助於克服各地公車改革多年來依靠行政命令“摸著石頭過河”的弊病。從頂層設計的高度,以更科學的法規制定帶來的長期強制執行效力為公車改革強有力地定調、護航。例如,《條例》指出“堅持社會化、市場化方向,改革公務用車制度,合理有效配置公務用車資源,創新公務交通分類提供方式,保障公務出行,降低行政成本,建立符合國情的新型公務用車制度”,為中國公車改革下一步如何深化、往何處去勾勒出藍圖。
此外,《條例》規定“適度發放公務交通補貼,不得以車改補貼的名義變相發放福利”也是非常有針對性的一招。回顧近些年各地公車改革進行的摸索和試點,不乏“陽奉陰違”“扭曲變味”的反面典型:例如,一些地方曾經把公車改革弄成赤裸裸的“分錢”,區委書記、區長每年“車補”居然高達七、八萬元。消息被曝光後,這種背離公車改革初衷,排排坐分果果式的“車改”被果斷叫停。至於如何在執行過程中體現“適度”,記者認為離不開幾個參考系數:一是參考公車改革控制行政支出的總體數字目標;二是參考當地綜合交通出行成本水平;三是參考當地困難群眾最低生活保障水平。也就説辯證考量“適度”二字,既不能演變成“土豪”式福利,也不能變成一個公務員的車補等於數十份當地“低保”的怪事。
《條例》指出,改革公務用車實物配給方式,取消一般公務用車”,“取消的一般公務用車,採取公開招標、拍賣等方式公開處置”。記者認為,取消一般公務用車,體現出“史上最嚴格”公車改革是動真格的。在落實的過程中,要尤其注意相關信息的公開,讓整個過程公開、公正、透明。例如,各級部門應當向社會明示需要取消、拍賣的一般公務用車數量。而且相關部門應當階段性公佈全國取消一般公務用車的進度數據。各級監督部門應當嚴格監督,避免一般公務用車拍賣出白菜價、蘿蔔價給國有資産造成流失。對於北京等購買二手車也需要指標的地方,應當考慮能否參考法院拍賣車輛特殊對待,避免因為指標問題在拍賣中給國有資産造成損失。
《條例》指出,“公務用車實行政府集中採購,應當選用國産汽車,優先選用新能源汽車”,這對新能源汽車産業的發展是重大利好。在霧霾重重的大環境下,公務車優先選用新能源汽車是應有之意。同時,可以借助公車新能源汽車的使用,在充電樁等基礎設施的布網上大力推進,讓新增公務用車儘快變成零排放的綠色車輛。
《條例》指出,“公務用車保險、維修、加油等實行政府採購,降低運行成本”。記者認為,這些有針對性的條款對此前,媒體報道有地方曝出一輛公車一年換40個輪胎,4S店出售的高檔奢飾品也可以開維修保養的發票等頑疾可以起到監督作用,但需要在執行中嚴格落實,杜絕一再變通和下不為例。
應當看到,與公車改革一樣,十八屆三中全會之後,越來越多的民生重點改革的深化都“挂上弦”了,杜絕拖泥帶水,不再瞻前顧後。其實,中國改革的全面深化正是由方方面面的細分改革的深化匯聚成的,面對人民對改革深化的期待,急需公車改革這種果斷的“臨門一腳”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