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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點《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四大亮點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3年12月08日 20時11分   來源:新華社

管住“吃”·管好“住”·管控“行”·管制“遊”
——專家盤點《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四大亮點

新華社北京12月8日電(新華社記者  孫鐵翔  史競男  崔靜)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就規範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作出規定。有關專家表示,《規定》對公務接待中暴露的部分“頑疾”一一開出藥方,呈現出四大亮點。

亮點一:管住“吃”——不得提供高檔菜肴、香煙、高檔酒水

“一段時間以來,‘大吃大喝’一度成為公務接待中最被社會詬病的問題,‘被接待’現象也十分突出,不僅造成巨大浪費,接待人員也為其所累。”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社會發展研究部巡視員林家彬説。

《規定》指出,工作餐應當供應家常菜,不得提供魚翅、燕窩等高檔菜肴和用野生保護動物製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煙和高檔酒水,不得使用私人會所、高消費餐飲場所。

林家彬認為,《規定》具有很強的操作性,對在短期內剎住“大吃大喝”的風氣會起到立竿見影的效果,但從長遠看,還需進一步加強對規範財務、財政支出等制度建設。

亮點二:管好“住”——不得超標準安排住房

“過去,一些地方由於怕慢待上級領導,經常超標準安排住宿,對於一些級別不高的領導幹部也安排套間甚至豪華套間住宿,不僅造成嚴重浪費,還助長了奢靡之風。”中央黨校教授謝春濤説。

《規定》指出,住宿用房以標準間為主,接待省部級幹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間。接待單位不得超標準安排接待住房,不得額外配發洗漱用品。

謝春濤認為,《規定》直指過去普遍存在的超標接待問題,對公務接待住宿提出了更為明確的標準,甚至對配發洗漱用品都提出了明確規定,針對性、操作性都很強,有助於進一步加強黨風廉政建設。

亮點三:管控“行”——不得違反規定實行交通管控

“警車開道、超規用車、交通管控……這些看似‘有面子’的接待方式,實際上非常勞民傷財,根源是基層‘拍馬’與被接待的上級部門形式主義的‘一拍即合’。”國家行政學院社會與文化學部副主任馬慶鈺説。

《規定》指出,國內公務接待的出行活動應當安排集中乘車,合理使用車型,嚴格控制隨行車輛。接待單位應當嚴格按照有關規定使用警車,不得違反規定實行交通管控。

北京大學中國公共財政研究中心主任林雙林表示,公務接待講排場、比規格,表面是風氣,根源在制度。《規定》正是從制度著手,對公務接待出行的方式、規模、邊界(是否與公務有關)、標準等都做出了明確的界定,一定會起到積極的效果。

亮點四:管制“遊”——不得組織旅遊和與公務無關的參觀

“無論是公款旅遊,還是公款娛樂、贈送紀念品或土特産品等超標準接待現象,公務人員都是打著公務的幌子多吃、多用、多佔,這是一種特權思想在作祟。”馬慶鈺説。

《規定》指出,接待單位不得組織旅遊和與公務活動無關的參觀,不得組織到營業性娛樂、健身場所活動,不得安排專場文藝演出,不得以任何名義贈送禮金、有價證券、紀念品和土特産品等。

“《規定》的出臺針對的都是群眾反映最強烈的問題,説明中央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扎紮實實地推進。”馬慶鈺建議,遏制公款旅遊、娛樂等頑疾,還要加強監督問責機制建設,同時將巡視工作制度化、常態化,為《規定》的落實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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