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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研究生招考未經公示考生一律不得錄取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3年12月11日 20時34分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12月11日電 教育部網站11日消息稱,2014年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執法監察工作要重點檢查各招生單位招生簡章、招生計劃、復試辦法、復試名單、復試成績、錄取辦法等重要信息是否及時、充分、規範地進行公開,擬錄取名單是否及時全面進行公示,未經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

教育部辦公廳11日發佈關於做好2014年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執法監察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各級教育紀檢監察部門要加大對硬體設施的監督檢查力度,確保保密室達標率達100%,確保標準化考場使用率達100%,配足配齊其他所需保密設備。201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考試將全部在國家教育考試標準化考場實施,紀檢監察部門要督促考試機構,檢查考點的作弊防控系統、視頻及網絡監控系統等是否能夠正常使用,各考點是否配足配齊第二代身份證識別儀、信號屏蔽儀、金屬探測儀等能夠有效防範作弊的設備。

通知要求,考前要加強對命題教師管理,嚴禁命題老師參與考研培訓和個人輔導。加強閱卷全程監督,閱卷現場要全程錄像。加強復試巡視監督,重點核實復試工作人員是否執行回避政策,確保導師和考官在復試前不與考生單獨接觸,有條件的招生單位應對復試過程進行全程錄像,採取現場抽籤的方式確定復試考官。

通知指出,加大對推薦免試、少數民族骨幹計劃、單獨考試、破格錄取等特殊類型錄取考生的信息公開工作檢查力度。對信息公開不及時、不充分、不規範的行為進行糾正。要設立監督舉報電話,公開信訪舉報受理渠道,及時受理群眾的投訴舉報,對出現的問題及時調查處理。

通知強調,嚴肅查處研究生招生考試中洩露國家秘密的案件、利用職權徇私舞弊的案件、公職人員失職瀆職案件和其他損害人民群眾利益的案件,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機關依法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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