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總理李克強1月8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推出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三項措施:公開國務院各部門全部行政審批事項清單;清理並逐步取消各部門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重點圍繞生産經營領域再取消和下放70項審批事項。
此次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是繼去年分三批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後,中央對簡政放權的進一步推進。這既是對十八屆三中全會確立的全面深化改革總體思路的具體執行,也是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的現實要求。
簡政放權是新一輪國務院機構改革的關鍵詞,是做好政府各項工作的“當頭炮”,是轉變政府職能的突破口,也是釋放改革紅利、打造中國經濟升級版的重要一招。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要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這就要求政府改變管理方式,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切實做到“放”、“管”結合。只有“把該放的權放掉”,才能集中精力“把該管的事管好”,才能真正激發市場主體創造活力,實現資源合理有效配置,增強經濟發展內生動力。
簡政放權要在公開透明上下功夫。行政審批作為政府的一項職能,本意是保障各種所有制經濟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卻在現實中被某些部門異化為“蓋章權”,處處設卡、層層審批,阻礙經濟的順暢發展,甚至演變成權力尋租。簡政放權就是要堵住“偏門”,消除審批管理中的“灰色地帶”,以此破除行業壟斷,減少因審批而滋生腐敗的可能性。同時,便於公民、企業和社會組織對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監督,防止邊減邊增、明減暗增,避免陷入“一管就死、一放就亂”的惡性循環。
簡政放權要在持續推進中增強實效。市場經濟瞬息萬變,社會發展日新月異,政府要更好地處理與市場、社會的關係,確立職能轉變的方向,行政審批制度也要及時做出相應的調整,以更好地適應形勢需求。新一屆中央政府在簡政放權方面的一系列舉措,促使行政審批逐步向審批事項的“負面清單”管理邁進,做到審批清單之外的事項均由社會主體依法自行決定,力圖不再讓企業磨破嘴、跑斷腿,動輒蓋幾十個公章,不再讓老百姓遭受“孩子快生了,準生證還沒辦完”等類似窘境。
改革沒有終點,要讓簡政放權成為持續的改革行動。在打造服務型政府的過程中,簡政放權始終是先鋒軍,它既意味著政府權力職能的回歸,也是促使社會治理朝著良性方向努力的保障。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偉大征程中,我們要始終堅持簡政放權,做圓“放”和“管”兩個輪子, 讓中國這輛滿載著全民期待的“車”在實現中國夢的道路上持續、快速地奔跑。(安傳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