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20日電 商務部網站20日發佈了對進口太陽能級多晶硅的反傾銷反補貼調查最終裁定,決定自20日起,對原産于美國的進口太陽能級多晶硅徵收反補貼稅與反傾銷稅,對原産于韓國的該産品徵收反傾銷稅。
根據公告,對自美國進口的太陽能級多晶硅的反補貼稅率為0%至2.1%,反傾銷稅率為53.3%至57%,而對韓國公司所適用的反傾銷稅率為2.4%至48.7%。
根據公告,前述反補貼稅和反傾銷稅的實施期限為自2014年1月20日起5年。
本次反傾銷、反補貼調查的太陽能級多晶硅主要用於太陽能級單晶硅棒和定向凝固多晶硅錠的生産,是生産晶體硅光伏電池的主要原料。被調查産品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28046190,該稅則號項下用於生産集成電路、分立器件等半導體産品的電子級多晶硅不在本次調查産品範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