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深圳1月23日電(記者趙瑞希)記者23日從深圳市人民檢察院獲悉,深圳光明“12·11”重大火災事故中涉嫌職務犯罪的9名國家工作人員,因分別涉嫌玩忽職守罪、受賄罪,已被深圳檢察機關立案偵查。
2013年12月11日1點26分,深圳市光明新區公明辦事處榮健農批市場發生重大火災事故,共造成16人死亡,5人受傷。當日,廣東省政府成立了由廣東省安全監管局牽頭的深圳市“12·11”重大火災事故調查組。
2014年1月8日,調查組成員單位之一廣東省人民檢察院將相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涉嫌職務犯罪的線索交深圳市檢察機關辦理。
近日,深圳市檢察機關已對在該起重大火災事故中涉嫌職務犯罪的國家工作人員,分別以涉嫌玩忽職守罪、受賄罪立案偵查9件9人,其中,含處級以上工作人員3人。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