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5日電(記者于文靜)水利部明確積極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加快落實灌排工程運行維護經費財政補助政策,合理確定農業用水價格,實行定額內用水優惠水價、超定額用水累進加價。
我國水資源緊缺,農業用水總量佔60%以上,是節水的最大潛力所在。現行農業水價標準低、實收率低,水費難以維持灌排工程正常運行。另一方面,農民承受能力低,農業水價改革難度大。水利部財務司司長吳文慶表示,根據《水利部關於深化水利改革的指導意見》,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將按照有利於促進節約用水、有利於降低農民水費支出、有利於保障灌排工程良性運行、有利於創新水利體制機制的總體要求推進。
據了解,2008年中央財政安排專項資金,在全國部分省份啟動農業水價綜合改革試點,在節約用水、降低農民水費支出、促進工程良性運行方面取得明顯成效。2013年,水利部協調財政部加大支持力度,在全國27個省55個縣深入開展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示範。下一步,水利部將積極完善農業水價形成機制,科學核定農業供水成本,推動落實灌排工程運行維護費財政補助政策,從成本扣除財政補助部分確定最終水價,並推進定額內用水實行優惠水價、超定額用水累進加價。
同時,水利部門將因地制宜大力推廣管灌、噴灌、微灌等高效節水灌溉技術,推進小型水利工程産權改革,明確將灌區末級渠係等小型農田水利設施産權歸農民用水合作組織及新型生産經營主體所有。搞好農民用水合作組織規範化建設,推動農民用水自治。配套完善農業供水計量設施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