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銀川2月5日電(記者 趙國華)“二輪土地承包時,我們村在冊耕地面積是3750畝。在2012年土地確權中,我們把全村所有的耕地進行丈量,最終確定實種耕地面積是6633畝,底子全都摸清了。”寧夏回族自治區石嘴山市平羅縣頭閘鎮西永惠村村支書田生元説。
作為全國24個農村綜合改革試驗區之一,平羅縣在推進農村土地經營管理制度改革中,通過明晰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集體荒地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五項權屬”,探索農村産權抵押貸款機制,清理土地流轉隱患等一系列舉措,不僅摸清了農村土地家底,還實現了規範農村土地流轉、盤活農村閒置資源的綜合效益。
“通過確權,全縣現有耕地95.31萬畝,其中二輪承包耕地41.1萬畝,開墾荒地42.96萬畝。摸底只是土地確權工作的目標之一,更重要的是建立歸屬清晰的産權關係,給農民吃定心丸,這是推進農村改革發展的基礎。”平羅縣農改辦副主任王雲説。
目前,平羅縣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頒證率、農民集體荒地承包經營權頒證率和房屋確權登記率均達100%,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頒證率也分別達到97.2%和96%。
“近年來,農村土地流轉速度逐步加快,但由於管理不規範、服務機制不健全等原因,多數流轉處於自發無序狀態,留下諸多隱患。”平羅縣農經站站長董紹兵説,為解決這一問題,縣裏先後制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26個配套辦法及細則,在寧夏率先成立縣級土地流轉管理服務中心、土地流轉監督委員會等管理服務機構,並建立了土地流轉價格指導、市場主體準入等一系列機制。
同時,為解決“誰來種地”“怎樣種地”的問題,平羅縣制定了《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土地流轉和經營管理暫行辦法》,逐步培育家庭農場、專業大戶、農業專業合作社、農業企業四大經營主體。
“通過這些措施,過去土地流轉無管理機構、無辦公場所、無工作人員、無規章制度、無流轉程序、無備案登記、無資質審查的‘七無’狀況得到扭轉,實現了土地流轉的制度化和規範化。”董紹兵説。
平羅縣縣長朱劍介紹,目前平羅縣土地流轉面積已達30萬畝,佔全縣耕地的34%。全縣共建設現代農業科技示範園區55個,發展專業大戶19個,農業合作社380個,家庭農場112個,帶動和服務農戶1.8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