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領導活動
 
溫家寶:推進綜合改革為新農村建設提供體制保障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9月17日   來源:求是

不失時機推進農村綜合改革 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提供體制保障

溫家寶

    農村綜合改革的重要性和艱巨性

    解決好“三農”問題,是社會主義制度成熟的一個重要標誌。我國是一個農業人口占大多數的國家,農民是我們黨和政府深厚的群眾基礎,農村發展是實現現代化的關鍵任務,重視並解決好“三農”問題,在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中具有特殊的重要性。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農村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我們黨從中國國情出發,初步探索出了一條解決“三農”問題的成功路子。但要從理論和實踐上真正解決“三農”問題,還有很長的路要走,需要不斷探索。

    從今年起,我們在全國農村徹底取消了農業稅,中國歷史上存在了兩千多年的這個古老稅種已經終結,這件事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農業稅的取消,給億萬農民帶來了看得見的物質利益,極大地調動了農民積極性,又一次解放了農村生産力,必將帶動農村生産關係和上層建築某些環節的調整,推動農村經濟的快速發展和農村社會的和諧進步。農業稅的取消,標誌著我國農村改革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這就是以鄉鎮機構、農村義務教育和縣鄉財政管理體制改革為主要內容的綜合改革階段。

    (一)農村綜合改革是涉及上層建築的重大變革

    我國的改革是從農村開始的,農村改革取得了舉世公認的巨大成就。農村改革近30年來,我們邁出了三大步。

    第一步,實行以家庭承包經營為核心的農村經營體制改革。主要是實行以土地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使農民獲得了生産經營自主權;開展土地二輪承包、承包期延長30年不變和頒佈施行土地承包法,使農民獲得了長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和依法流轉權;推進農産品流通體制改革,廢除統派購制度,放開包括糧食在內的農産品市場和價格,使農民獲得了産品處置權;發展鄉鎮企業和小城鎮,清理取消對農民外出務工的歧視性規定和不合理限制,使農民獲得了自由擇業權;建立村民自治制度,實行村務公開,使農民獲得了村級公共事務的民主決策權。這一步改革,主要是按照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改革方向,再造農村市場經濟的微觀基礎,使農戶成為獨立的市場主體。這步改革之所以取得巨大成功,關鍵是保障了農民的民主權利,解放和發展了農村生産力。堅持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切實保障農民的合法權益,對於農村改革發展和穩定至關重要,必須堅定不移。

    第二步,實行以農村稅費改革為核心的國民收入分配關係改革。主要是減免直至最終取消農業稅,使農民負擔大為減輕;與此同時,實行對種糧農民直接補貼、良種補貼、農機具購置補貼、農資綜合補貼以及退耕還林補貼,使農民得到了國家財政的直接支持。這兩項重大措施,貫徹了國家對農民“多予”、“少取”的方針,體現了統籌城鄉發展和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的方向。這步改革不僅減輕了農民負擔,調動了農民的生産積極性,而且改善了農村基層幹部同農民群眾的關係。農村稅費改革取得了重大成果,但鞏固改革成果的任務仍然十分繁重。

    第三步,實行以促進農村上層建築變革為核心的農村綜合改革。在農村改革中,上層建築方面的改革相對滯後,與經濟基礎不相適應的矛盾日益突出。主要是兩個問題:一是基層行政管理體制不適應農村生産力發展的要求。取消人民公社、設立鄉鎮以後,鄉鎮政府職能轉變一直沒有到位。表現在政企不分、政社不分,鄉鎮政府仍然把主要精力放在興辦企業、招商引資上,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薄弱。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按照公共行政的原則,鄉鎮政府應該履行哪些職責,如何有效地發揮作用,已經成為一個重大課題。二是農村公共産品供給體制不適應保障公共服務的要求。由於長期實行城鄉分割的二元體制,農村公共事業發展緩慢,城鄉基礎設施和社會事業發展差距擴大。農村稅費改革之後,公共財政如何有效覆蓋農村,是一個迫切需要研究解決的問題。推進這步改革,完善農村經濟體制、政治體制和社會管理體制,將使農村上層建築更加適應生産力發展的需要。但改革剛剛開始,路子還很長。

    這三步改革之間有著內在的聯絡。第一步建立農村基本經濟制度和市場機制,保障農民生産經營自主權;第二步統籌城鄉發展,調整國民收入分配關係;第三步推進綜合改革,解決農村上層建築與經濟基礎不相適應的某些深層次問題。三步改革貫穿一條紅線,就是保障農民的物質利益,維護農民的民主權利,解放和發展生産力。

    (二)農村綜合改革是鞏固農村稅費改革成果的必然要求

    農村稅費改革6年來,我們主要做了兩件事。一件是從2000年開始的正稅清費,按照減輕、規範、穩定的原則,取消鄉統籌、村提留和各種專門面向農民的集資攤派及行政事業性收費。一件是從2004年開始的減免徵農業稅,到今年在全國範圍內徹底取消農業稅。這兩件事每年為農民減輕負擔1200多億元。經過6年的努力,進一步理順了農村分配關係,扭轉了長期以來農民負擔過重的局面,邁出了統籌城鄉發展的新步伐。

    取消農業稅減輕了農民負擔,但造成農民負擔重的一些深層次問題還沒有根本解決。一個問題是,多數地方縣鄉財力緊張,農村基層政府和村級組織運轉困難,農村公益事業發展缺乏資金。面對這種情況,中央、省(區、市)及一部分地(市)級財政增加了對農村基層的轉移支付,今年轉移支付規模已經達到1030億元。同時,中央財政從去年開始就對部分財政困難縣鄉和産糧大縣安排補助資金,今年增加到了210億元。這兩項資金合計,已與稅費改革減少的農民負擔總額大體相當。但是,不少地方仍在反映基層財政十分困難。一是因為經濟社會在發展,政府從事社會管理的職能要加強、提供公共服務的範圍要擴大,財政支出需求會隨著各項事業的發展而相應增加;二是因為基層政府職能轉變滯後,仍然管了、辦了一些不該管、不該辦的事,花了不少不該花的錢。另一個問題是,鄉鎮機構多、人員多,“食之者眾、生之者寡”的狀況沒有根本改變。目前農村鄉鎮機關和事業站所少則幾十人、多則上百人甚至幾百人,增加的支出主要用在養人、養機構上。如果這兩個問題不能根本解決,農民負擔就有可能反彈,稅費改革的成果就難以鞏固。

    目前農村一些地方亂收費有所抬頭並有新的表現。農村亂收費的主體開始由基層政府轉向職能部門,收費的名目開始由行政事業性收費轉向經營服務性收費,收費的對象開始由農民轉向中小學生。在農民建房、外出務工、計劃生育以及殯葬等方面亂收費仍然比較嚴重,生産性收費名目多、標準高、不規範,一些村級組織也向農民亂收費、亂集資。這些情況表明,農業稅雖然取消了,但農民負擔反彈的壓力依然很大。農村稅費改革要跳出“黃宗羲定律”,擺脫“加重—減輕—再加重”的惡性循環,必須不失時機地推進農村綜合改革,從根本上消除農民負擔反彈的隱患。

    (三)推進農村綜合改革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

    農村綜合改革不僅涉及經濟領域的改革,而且涉及政治、社會、文化等領域的改革,是一次重大的制度創新和社會變革。農村綜合改革需要解決好基層政府職能轉變、機構精簡、富餘人員出路等問題;需要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和城鄉利益關係,促進公共資源在城鄉之間合理配置;需要農村幹部轉變舊的工作方式,處理好與農民群眾的關係,善於在發展市場經濟和民主政治的條件下與農民打交道。這些問題涉及面廣,政策性強,需要做深入細緻的工作。我國農村情況千差萬別,經濟發展水平不同,面臨的矛盾和問題很多,改革必須從實際出發,分類指導,逐步推進。

    全面把握農村綜合改革的目標和主要任務

    “十一五”時期,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關鍵時期,也是加快推進農村改革的重要時期。農村綜合改革的目標是,按照鞏固農村稅費改革成果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推進鄉鎮機構、農村義務教育和縣鄉財政管理體制改革,建立精幹高效的農村行政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覆蓋城鄉的公共財政制度、政府保障的農村義務教育體制,促進農民減負增收和農村公益事業發展,全面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農村綜合改革要在試點基礎上全面推進。有條件的地方要在全省範圍內開展試點,暫不具備條件的省份要進一步擴大市、縣試點範圍,力爭五年或更長一點的時間基本完成鄉鎮機構、農村義務教育和縣鄉財政管理體制這三項改革任務。把這三項改革作為農村綜合改革的主要任務,基於三點考慮:一是抓好這三項改革有利於從根本上鞏固農村稅費改革成果;二是這三項改革都涉及農村經濟體制和上層建築的一些關鍵問題;三是改革的內容相對集中一些,有利於重點突破,帶動農村的各項改革。

    (一)以轉變政府職能為重點,推進鄉鎮機構改革

    近年來,各地對鄉鎮機構改革進行了積極探索。在改革試點地區,鄉鎮政府職能轉變有所進展,人員編制膨脹的趨勢得到有效遏制,行政效率不斷提高,工作作風進一步轉變,為農服務得到加強。鄉鎮政府是我國政權結構中的基礎層級。鄉鎮機構改革在農村綜合改革中處於關鍵地位。這次鄉鎮機構改革的總體要求是,轉變政府職能,精簡機構人員,提高行政效率,建立行為規範、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基層行政體制和運行機制。

    鄉鎮機構改革的核心是轉變政府職能。現在,我們對鄉鎮政府轉變職能的認識和實踐都還沒有跟上形勢的發展,鄉鎮政府存在著職能越位、錯位和缺位的情況。各地在試點中普遍感到減人、減支都比較難,深層次的原因是對鄉鎮政府的職能界定不清,事減不下來。考慮鄉鎮政府職能問題,要從農村工作的現實狀況出發,從農民群眾的願望出發,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建立公共行政體制的要求出發。重點強化三個方面的職能:一是為農村經濟發展創造環境,包括穩定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維護農民的市場主體地位和權益,加強對農村市場的監管,組織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完善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二是為農民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務,加快農村教育、衛生、文化、體育、環境保護等社會事業發展。三是為農村構建和諧社會創造條件,加強社會管理中的薄弱環節,開展農村扶貧和社會救助,化解農村社會矛盾,保持農村社會穩定。推動農村民主政治建設和村民自治,提高基層自治能力。在履行好政府職能的同時,要把不應該由政府承擔的經濟和社會事務交給市場、仲介組織和村民自治組織。

    要以鄉鎮機構改革為契機,創新農村工作機制。最關鍵的是兩條。一是堅持依法行政。鄉鎮政府直接面對廣大農民群眾,經常處理的是與人民群眾生産生活密切相關的具體事務。要規範鄉鎮政府行政行為,辦事情要于法有據,工作程序、工作手段要合法合規,依法維護農村秩序和保護農民利益。二是搞好為農服務。要為農民提供高質量、高效率、低成本的服務,促進農業發展和農民增收,把服務作為聯絡群眾的一條重要紐帶。這兩個方面長期堅持下去,就能提高農村工作水平,密切黨和政府同農民群眾的關係。

    合理調整鄉鎮政府機構,改革和整合鄉鎮事業站所,精簡富餘人員,是鄉鎮機構改革的重要內容,必須積極穩妥地推進。中央提出五年內鄉鎮機構編制只減不增是必須堅守的一條底線,否則就控制不住收費養人,稅費改革就會前功盡棄。要根據職能定編定崗定員,按照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競爭上崗。在人員精簡過程中,要關心愛護鄉鎮幹部,妥善安置分流人員,充分發揮他們的特長和積極性,不能簡單推向社會。上級部門要大力支持基層改革,不得以機構“上下對口”,或用項目安排、資金分配、年終考核等手段,干預鄉鎮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為基層改革創造好的環境。

    省、市、縣黨委和政府要切實加強對鄉鎮機構改革工作的領導,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規劃,掌握政策,精心組織,穩步推進。尤其是縣級黨委、政府要加強具體指導,多為鄉鎮解決實際問題。努力做到既要如期實現改革目標,又要保證鄉鎮政府正常運轉和基層幹部隊伍思想穩定。

    (二)以落實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為重點,推進農村義務教育改革

    教育是為了明天的事業。農村的未來和農村孩子的希望都在於教育。教育公平是最基本的公平。發展教育是政府義不容辭的職責。

    義務教育是農村最大的公共事業。由於歷史原因,農村義務教育發展水平遠遠落後於城市,全面普及九年制義務教育,關鍵在農村。要貫徹把義務教育工作的重點放在農村的方針,通過改革農村義務教育體制,保障辦學經費,提高教育質量,促進教育公平,加快農村義務教育發展,實現讓每一個農村孩子都有學上、都能上得起學的目標。當前,推進農村義務教育改革要從兩個方面展開:

    一是全面推進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農村稅費改革以來,中央對農村義務教育體制進行了調整,逐步將農村義務教育全面納入公共財政保障範圍。這項改革既明顯減輕了農民的負擔,又有效保證了學校的正常運轉,為農村義務教育注入了新的活力,從制度上保障了農村孩子都享有接受義務教育的機會。今年西部地區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全部免除學雜費,其中家庭貧困學生繼續享受免費教科書和寄宿生活費補助的政策,共有近4900萬農村中小學生受益。據測算,平均每個小學生減負140元,初中生減負180元。明年中部和東部地區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也將全部免除學雜費,這樣全國近1.5億農村中小學生都將受益。免除義務教育學雜費具有劃時代的意義,標誌著我們在農村真正實行了義務教育。為此,必須建立和完善政府投入辦學、各級責任明確、財政分級負擔、經費穩定增長的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各級財政都要增加對農村義務教育的投入,不斷提高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水平。保障農村義務教育經費要約法三章:不準減少本級政府對農村義務教育應承擔的經費投入;不準挪用學校公用經費發放教師津貼;不準再亂收費加重學生的經濟負擔。教師工資必須列入財政預算,切實予以保證。

    二是加快教育部門自身改革。現在全社會對子女教育都非常重視,對學校期望很高。我們在增加教育投入的同時,更要重視提高辦學水平和教育質量。第一,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切實加強農村教師隊伍建設。教師素質和教學水平事關農村義務教育改革的成敗。要嚴格教師準入制度,創新教師補充機制,建立教育教學質量監測考評制度,促進農村教師提高素質。第二,合理配置城鄉教育資源,逐步縮小城鄉之間義務教育發展差距。各級政府都要調整教育經費支出結構,向農村傾斜。開展城鄉學校對口支援,鼓勵城市教師到農村任教,建設農村中小學現代遠程教育體系,讓農村孩子也能享受到優質教育資源。第三,合理調整農村中小學佈局,提高農村義務教育辦學質量。要從當地實際出發,按照方便學生上學、不增加學生經濟負擔、保證教學質量的原則,調整學校佈局,改善辦學條件,加強教學管理,提高教育資源利用效率。

    (三)以增強基層財政保障能力為重點,推進縣鄉財政管理體制改革

    縣鄉財政管理體制改革要著眼于解決兩個問題:一是解決財政分配的公平性和有效性問題,也就是在城鄉之間逐步實現公平分配財政支出,用好納稅人的錢,辦好老百姓的事。二是解決縣鄉財政困難、保證基層運轉,防止基層通過亂收費彌補財政不足。按照這樣的要求,縣鄉新的財政管理體制框架要體現財權與事權相匹配,以事權定財權,以責任定財權,對加強的職能要增加財力支持,對弱化的職能要減少支出;要體現財力支出向公共服務傾斜,向基層傾斜,切實增強鄉鎮政府履行職責和提供公共服務的能力。

    要不斷增加對農業和農村的投入。財政新增教育、衛生、文化等事業經費主要用於農村,國家基本建設資金增量主要用於農村,政府徵用土地收益用於農村的比例要有明顯增加,保持農村公共基礎設施、社會事業發展和農民生活環境改善等方面的投入不斷增長。同時,進一步加大支農資金整合力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要進一步完善轉移支付制度。增加一般性轉移支付,規範專項補助。中央和地方財政給基層的稅費改革轉移支付和公務員工資改革、發展農村教育等補助一定要落實到位,不能把支出缺口留給鄉鎮一級。中央財政將逐步增加對困難縣鄉的補助,省、市兩級財政對基層的轉移支付力度也要進一步加大,逐步增加基層財力,確保鄉鎮機構和村級組織正常運轉。

    要繼續進行“省直管縣”財政管理體制和“鄉財縣管鄉用”財政管理方式改革試點。同時,要研究進一步理順省以下財政分配關係,完善省以下財政體制,努力改善縣鄉財政困難狀況。

    鄉村債務是擺在基層政府面前的一個現實問題。鄉村債務是長期歷史形成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要摸清底數,明確責任,分類處理,逐步化解。當前關鍵是鎖定舊債,防止出現新的債務。要從農民群眾和鄉村幹部最關心、矛盾最集中的債務著手,逐項突破,優先化解農村義務教育負債。各級政府都要積極探索化解鄉村債務的辦法。

    鄉鎮機構、農村義務教育和縣鄉財政管理體制三項改革,直接關係到鞏固稅費改革成果和改革農村上層建築,必須集中力量、重點推進。農村其他方面的改革,也要統籌考慮。金融服務和土地徵用兩項改革直接關係農村發展和穩定。現在農民和基層幹部普遍反映農村貸款難。要以改善農村金融服務為目標,推進農村金融改革,構建商業金融、合作金融和政策性金融相結合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繼續發揮政策金融和合作金融的重要作用,同時通過政策引導、法規約束等方式,促進商業銀行增加對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信貸支持。要加快土地徵用制度改革。推進工業化和城鎮化,必然要佔用一部分土地。但徵用土地要遵循以下原則:要落實最嚴格的土地管理制度,集約用地,少佔耕地;要保護農民利益,給農民合理補償,讓農民分享發展成果;要加強土地出讓收入管理,納入地方預算;要堅持市場化運作,公開透明,防止腐敗。

    搞好農村綜合改革,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提供體制保障

    中央提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全局出發作出的重大決策,是解決“三農”問題的重大部署。今年以來,各地區和各有關部門認真貫徹中央的決策和部署,增加了農業投入,加強了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加快了農村社會事業發展。總的看,新農村建設開局良好,但有些地方也出現了一些值得注意的苗頭性問題。比如,有的地方把新農村建設簡單等同於村莊建設,沒有把主要精力放在發展生産和農民增收上;有的地方急於求成,提出過高過急的要求,甚至搞新的達標升級;也有的地方存在畏難觀望情緒和“等靠要”思想;還有少數地方違背農民意願調整承包地、宅基地,引起農民的不滿。對於這些問題,必須給予高度重視。要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的精神和要求上來,紮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農村是現代化建設的難點和重點。我們説中國不發達,農村尤其不發達。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最根本的是要解放和發展農村生産力。農村綜合改革的目的就是調整不適應生産力發展的農村生産關係和上層建築的某些環節,為新農村建設提供體制保障、財力支持和動力源泉,增強農村發展的活力。從這個意義上説,農村綜合改革既是新農村建設的強大動力,又是新農村建設的重要任務。當前,要把深化農村綜合改革與推進新農村建設緊密結合起來,重點把握好以下五個方面:

    (一)堅持不懈地落實好中央支持農業發展和農民增收的政策措施。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必須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穩定發展糧食生産,持續增加農民收入。近兩年農村形勢比較好,主要標誌是:糧食增産、農民增收、群眾高興。農村形勢好的關鍵是政策對頭。黨的十六大以來,中央連續制定了三個指導農村工作的一號文件,圍繞“多予少取放活”,出臺了一系列更直接、更有力、更有效的支持農業發展和農民增收的政策措施,讓農民得到了實惠,調動了廣大農民的積極性。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首要的還是繼續認真落實並不斷完善黨在農村的各項方針政策。各級政府支持農業發展和農民增收的政策力度不能減弱,抓政策落實的工作不能放鬆。

    (二)堅持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穩定和完善農村土地承包關係,是黨在農村政策的基石,也是新農村建設的基石。一些地方之所以發生侵犯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直接干預農戶生産經營、人為推動土地集中的問題,一個重要原因是政府職能轉變滯後,習慣於代替農民做主。要通過深化農村綜合改革,保障農民土地承包權。各級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必須認識到,動搖了農村土地承包關係,就會動搖農業發展的基礎,就會動搖農村穩定的基礎,也就動搖了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基礎。當前要注意防止在發展現代農業、推進規模經營、村莊整治撤並中,隨意收回農民土地或變更土地承包關係,引起農村不穩定。當然,有條件的地方可以進行土地流轉,發展適度規模經營,但必須堅持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在新農村建設過程中,還要注意保護耕地,儘量節約用地。當前,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一個重要方面,是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這項改革有利於調動農民造林育林護林的積極性,利用和保護好林地資源,要在試點的基礎上積極穩妥地推進。

    (三)增加投入,切實解決農民群眾生産生活中的實際問題。在我國工業化、城鎮化快速發展的新階段,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必須統籌城鄉發展。要通過深化農村綜合改革,建立覆蓋城鄉的公共財政制度,在基礎設施建設、改善公共服務方面,對城市和農村進行統籌安排,切實增加對農業和農村的投入。現在農村需要辦的事情很多,投入的需要和可能之間存在很大差距。這就要突出重點,從農民最關心、最迫切的事情做起,加快發展農村教育、衛生、文化等社會事業,重點抓好基礎設施建設,解決上學難、看病難、行路難、飲水難等突出問題。今年我們在農村義務教育、農村合作醫療、鄉村道路、農村飲水、沼氣等方面較大幅度地增加了投入,今後我們還要繼續加大這些方面的投入力度。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還必須調動社會各方面的積極性,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機制。

    (四)充分發揮廣大農民在新農村建設中的主動性和創造性。我國農民具有偉大的創造精神,農村改革的很多新事物都是農民創造的。尊重農民的意願和首創精神,這是改革開放以來農村工作的基本原則,也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基本原則。農民是建設新農村、管理新農村的主體,新農村建設應當從農民的需要出發,更多地聽取農民的意見,防止強迫命令。

    實行村民自治,擴大基層民主,是新農村建設的重要任務,也是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重要內容。沒有村民自治,就不可能建成社會主義新農村。沒有基層民主,就不可能有社會主義民主政治。要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真正讓農民當家作主。要引導農民依法運用民主機制,正確行使自己的民主權利,提高自我管理水平。要完善“一事一議”制度,引導農民把該辦的事議好,把議定的事辦好。要廣泛推行村務公開、基層政務公開。農村基層的各項事務辦得怎麼樣要由農民群眾來監督,新農村建設搞得好不好要由農民群眾來評判。

    (五)推進新農村建設必須堅持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新農村建設的各項工作要求都要符合當地實際,不能強求一律,不能盲目攀比。在農村搞建設要與當地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不能超越財力和農民的承受能力。現在鄉村負債問題突出,已成為影響農村發展和穩定的一大隱患,決不能再盲目舉債搞建設,形成新一輪鄉村負債。新農村建設是一項長期任務,要牢固樹立長期艱苦奮鬥的思想,鍥而不捨,一步一個腳印地向前推進,逐步改變農村生産生活條件和整體面貌。

    深化農村綜合改革意義重大,任務艱巨。讓我們在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領導下,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科學發展觀,創新求實,開拓進取,做好農村綜合改革的各項工作,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和全面推進現代化而努力奮鬥。

    注:本文是溫家寶總理2006年9月1日在全國農村綜合改革工作會議上的講話,發表時有刪節。

 
 
 相關鏈結
· 李肇星談溫家寶歐亞之行——架起通向未來的橋梁
· 溫家寶出席塔南北高壓輸變電線項目開工典禮
· 溫家寶在杜尚別會見塔吉克斯坦總統拉赫莫諾夫
· 溫家寶出席塔吉克斯坦高壓輸變電線項目開工典禮
· 溫家寶結束對塔吉克斯坦訪問離開杜尚別啟程回國
· 溫家寶與塔總統會見 出席開工典禮 結束訪問回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