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培炎副總理在全國整治違法排污企業
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
電視電話會議上的講話
(2007年4月28日)
開展環保專項行動、集中整治違法排污企業,是控制污染物排放、解決影響群眾健康環境問題的重要手段。黨中央、國務院對此高度重視,胡錦濤總書記、溫家寶總理多次做出重要批示。昨天,國務院召開了全國節能減排工作電視電話會議,溫家寶總理做了重要講話,分析了當前節能減排面臨的嚴峻形勢,對推進節能減排進行了動員和部署。今天,召開全國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電視電話會議,主要任務是:貫徹全國節能減排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和溫家寶總理講話精神,總結幾年來環保專項行動的成果,部署深入開展專項行動,加大環保執法力度,確保實現“十一五”污染減排目標。剛才,山西、江蘇、山東省政府和環保總局、監察部的負責同志發了言,講得都很好。下面,我講三點意見:
一、充分肯定四年來環保專項行動的成效
2003年,國務院決定在全國範圍內持續開展環保專項行動,每年圍繞解決一兩個突出環境問題,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人民群眾健康。四年來,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認真落實,積極行動,先後在重點行業、集中式飲用水源地、城市污水處理廠、“十五小”企業、工業園區、新建項目、自然保護區等方面,開展環保專項檢查和集中整治,取得了積極成效。主要表現在:
——解決了一批影響群眾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四年來,群眾反映和投訴強烈的160萬件污染問題,大部分得到解決。為保障飲水安全,檢查了3萬多家重污染企業和單位,整治了5800多處污染隱患,取締了近300個一級保護區內的工業排污口,重點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提高到72.3%。針對城鎮群眾投訴較為集中的空氣、油煙、噪聲等污染問題,加大了整治力度,收到了好的效果。針對嚴重危害群眾健康的重金屬污染問題,查處了一批冶煉、製革、鉻鹽等違法排污企業。
——遏制了環境違法行為。四年來,共出動環境執法人員400多萬人(次),檢查企業200多萬家(次),查處違法案件10多萬件,關閉企業近2萬家,嚴厲打擊了環境違法行為,起到了很好的震懾和警戒作用,企業公開超標排污的現象明顯減少。在被查處的違法企業中,排污嚴重的“十五小”企業所佔比重,從2003年的56.6%下降到2006年的9.9%。
——改善了部分區域環境質量。通過整治,淮河干流14個國家控制斷面,二、三類水質比例從2003年的36%上升到64%。一度“村村點火、處處冒煙”的晉、陜、內蒙古、寧交界地區,大氣環境質量有了明顯改善,寧夏石嘴山市摘掉了全國十大空氣污染嚴重城市的帽子,內蒙古烏海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顯著增加。湘黔渝交界地區錳污染的問題基本得到解決,流經該地區的清水江,水質已由劣五類恢復到三類。
——促進了重點行業結構調整。圍繞國家宏觀調控,對鋼鐵、水泥、電解鋁、鐵合金、電石、焦炭等重點行業,加大了環境違法行為查處力度,關閉、淘汰了一批落後生産能力。對2000年以來一些重點行業的近萬個建設項目,進行了集中清理,停建、緩建違規項目近兩千個,重污染行業盲目擴張的勢頭受到一定遏制。同時,嚴肅查處了112個違反環評管理制度的大型建設項目,促進了投資建設質量的提高。
——改善了環境執法監管條件。通過連續四年的專項行動,地方各級政府對環境保護的認識普遍提高,環境監管的責任意識明顯增強,環境執法力度不斷加大。不少地方清理了違反環保法律法規的“土政策”,並結合實際出臺了新的法規。許多地方增加了執法能力投入,加強了執法隊伍建設。
連續四年的環保專項行動,取得了實效,受到了人民群眾的歡迎和擁護。在此,我代表黨中央、國務院,向奮鬥在一線的環境執法人員,向付出辛勤努力的環保工作者,表示衷心的感謝和誠摯的問候!
在充分肯定成績的同時,我們必須清醒地看到,我國的環境問題仍然相當嚴重,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還在增加。2006年,儘管各方面加大了工作力度,但沒有實現節能減排的預定目標。這在今年“兩會”期間成為代表們的熱點議題,也引起了社會和國際上的關注。當前在環境執法方面,也還存在不少矛盾和問題。一是環境違法行為仍然較為普遍,並呈現出隱蔽性、對抗性的新特點。一些小企業為攫取高額利潤,偷排偷放,屢查屢犯。一些大企業甚至上市公司雖建有治污設施但不運行,仍在大量超標排放。二是新建項目環境違法問題相當突出。一些地方環評“三同時”執行率低,高耗能、高污染建設項目擴張的勢頭仍未得到有效控制,舊賬未還又欠新賬。少數地方在“招商引資”中,把工業園區作為“飛地”,規避環境執法。三是影響群眾健康的環境污染問題仍未根本解決,突發性環境事件時有發生,群眾投訴呈上升趨勢。總的看,粗放型的經濟增長方式沒有根本改變,全國生態環境總體惡化的趨勢尚未得到根本遏制,環境污染已經成為危害群眾健康、影響社會穩定、損害國家形象的突出嚴重問題。
造成上述問題的主要原因是:一些地方和企業科學發展觀尚未得到真正落實,重經濟發展、輕環境保護,重形象工程、輕群眾利益。一些地方環境監管職責不落實,措施不到位,掩蓋、縱容環境違法,甚至干擾、阻礙環境執法。一些地方環境監管體制機制不順,執法能力嚴重不足。同時,環境法律法規還不完善,“守法成本高、違法成本低”的狀況沒有從根本上改變。
環境問題已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構成嚴重制約。本屆政府把加強環境保護作為重要任務,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一五”規劃綱要提出了污染減排的約束性指標。2006年沒有達到預定的減排目標,給今後幾年完成減排任務帶來了很大壓力。我們必須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深入開展環保專項行動,堅決打擊違法排污行為,為實現污染減排目標提供保障。這是推動環保工作、實現環保目標的重要舉措,是加強宏觀調控、促進經濟平穩發展的重要手段,是規範市場秩序、完善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抓手,是維護群眾環境權益、推進和諧社會建設的重要基礎。我們要充分認識新形勢下開展專項行動的重要性和緊迫性,針對存在的問題,採取有效措施,更加深入地把這項工作開展下去。
二、進一步明確今年環保專項行動的主要任務
在新的形勢下,搞好環保專項行動,要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認真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全國第六次環保大會和全國節能減排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綜合運用法律、經濟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切實加強環境執法,努力遏制環境質量惡化的趨勢,促進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明顯降低,環境質量明顯改善。
今後四年,要按照實現“十一五”污染減排目標的要求,把日常環境監管執法與環保專項行動結合起來,努力解決影響群眾健康和可持續發展的突出環境問題。環保專項行動要總體部署、分步推進,突出重點、兼顧一般,集中力量、特事特辦。今年環保專項行動的任務,剛才環保總局代表組織開展專項行動的七個部門做了部署。重中之重是要切實解決嚴重威脅群眾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遏制污染事故上升勢頭,為黨的十七大召開創造良好環境。重點做好以下四個方面的工作:
一是繼續整治飲用水源污染。飲水是人民群眾的基本生存需求。保護飲用水源不受污染,讓城鄉居民喝上乾淨的水,是環境保護的頭等大事。2006年,在全國範圍內取締關閉了飲用水源一級保護區內的工業排污口,今年要鞏固和擴大成果,集中整治飲用水源二級保護區內的各類環境違法行為。
二是突出治理重金屬污染。近幾年,鉛、汞、鉻、鎘等重金屬污染事件時有發生,對人們身體健康造成了極大危害。今年要對重金屬污染源進行認真排查,沒有治污設施或設施不正常運行的企業,一律停産整頓;選址不合理的企業,要限期關閉、搬遷。
三是全面整治工礦企業集中污染。當前,一些污染大戶、重化工業區、礦産開發和加工區集中污染和生態破壞十分嚴重,引發了不少環境糾紛和群體性事件。今年要對這些集中污染源進行全面整治,維護群眾的環境利益。
四是有效排除環境安全隱患。一個時期以來,危險化學品生産、貯存、運輸過程中,洩露、爆炸事故頻繁發生,嚴重威脅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要深入開展環境安全大檢查,特別要集中整治江河沿岸化工企業的環境安全隱患,督促有關企業和單位整改事故隱患,制訂應急預案,建設應急設施,提高應急能力,切實防範污染事故發生。
三、切實加強環境監管執法
減少污染排放,改善環境質量,必須在開展專項行動的同時,進一步加大監管執法力度,採取更加有效的監管措施,嚴厲查處各類環境違法行為。今年,主要從六個方面加強監管執法。
第一,完善區域限批、行業限批管理。這是加強環境保護、改善宏觀調控的重要手段。要總結經驗,完善法規,發揮更大的作用。對超過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達不到重點流域國控斷面水質標準的地區,對未完成淘汰落後産能、嚴重違反環境評價法等法律法規的地區和企業,對發生重特大環境污染事故、引發重特大群體性事件的地區和企業,都要實行區域或行業限批。有關部門要搞好聯查聯辦,對嚴重的違法違規行為,不僅環境影響評價要限批,土地供應、項目安排、資金補助、財政轉移支付等方面,都應予以限制。
第二,強化典型案件掛牌督辦。從過去的實踐看,這是集中力量、在短時期內解決突出環境違法案件的有效形式。要將那些影響較大、群眾反應強烈的環境污染問題,那些基層查處阻力較大的環境污染問題,分批進行掛牌督辦,落實相關責任,做到處理到位、整改到位、責任追究到位。剛才山西省介紹,對環境違法企業實行斷信貸、斷電源、斷運輸的“三斷”措施,值得借鑒。掛牌督辦的事項和處理結果,要向社會公佈,接受群眾監督,做到件件有結果、有回音。
第三,加快推進污染源在線監控。這是控制污染的有效手段。要按照“十一五”環保規劃的要求,健全污染源在線監控管理制度,建設一批重點污染源在線監控中心,儘快建成全國污染源在線監控網絡。要督促重點排污企業、城市污水處理廠、電廠脫硫設施安裝在線監控設備,並與環保部門聯網,保證企業達標排放和治污設施正常運行。
第四,加大違法責任追究力度。嚴格執行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行為處分暫行規定,對違反或不執行國家環保法律法規、不履行環境監管職責、干擾和限制環境執法、包庇縱容企業違法排污的政府和部門,都要依紀依法嚴肅處理。不僅要處理事,還要處理人;不僅要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還要追究刑事責任。對屢查屢犯、造成重特大環境污染事故的企業,要通過司法手段使其在經濟上付出沉重的代價,還要追究有關責任人的刑事責任。
第五,增強環境監管能力。一些地方監管能力弱,是影響監管效能的重要因素。要高度重視加強基層環境執法能力建設,按照能力與任務相匹配的原則,解決好機構、編制、經費、人員以及統一著裝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國家已經決定投入20億元支持建設污染物減排指標、監測和考核體系。同時,由財政安排經費,開展全國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各地都要加大投入力度,儘快改變監管能力薄弱的狀況。
第六,加強環境執法隊伍建設。要嚴格組織管理,加強業務培訓,增強綜合素質,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好、作風正、懂業務、會管理的環境執法隊伍。廣大環境執法人員要堅持原則、忠於職守,敢於碰硬、排除干擾,嚴肅執法紀律,規範執法行為,做到嚴格執法、公正執法、文明執法。各級領導要關心執法隊伍建設,支持執法部門工作,幫助解決實際困難。同時,要抓緊完善環境法規體系,提高準入門檻,加大處罰力度,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深入推進環保專項行動,加強環境監管執法,使命光榮,責任重大。地方各級政府要切實加強領導,把實施環保專項行動、強化環境監管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制訂並落實具體方案。國務院有關部門要密切協作配合,履行各自職責,共同搞好專項整治和環境監管。今年年底,要對各地整治和監管情況進行一次檢查考核。行業協會要發揮好行業自律作用。國有大中型企業要帶頭遵紀守法,自覺履行環保社會責任。要加大環境形勢宣傳力度,進一步增強全民環保意識,充分發揮社會監督、群眾監督、輿論監督的作用,營造震懾違法、鼓勵守法的良好社會氛圍。
做好環境監管執法工作,任重而道遠。我們要緊密團結在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高舉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偉大旗幟,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開拓進取,紮實工作,嚴格執法,強化治理,以優異成績迎接黨的十七大召開,為實現“十一五”節能減排目標、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做出新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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