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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次中歐領導人會晤發表聯合聲明 溫家寶出席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12月03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12月3日電 第十次中歐領導人會晤于11月28日在中國北京舉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代表中國,歐洲理事會主席葡萄牙總理蘇格拉底和歐盟委員會主席巴羅佐出席了會晤併發表了聯合聲明。

    雙方領導人在聯合聲明中回顧了1998年中歐建立領導人會晤機制以來雙邊關係的發展歷程,一致認為10年來,中歐關係實現了歷史性跨越,全方位、寬領域、多層次的合作局面已經形成,全面戰略夥伴關係日趨成熟。

    雙方領導人對中歐政治關係的發展表示歡迎,認為雙方建立的完整有效的政治對話機制對於增進相互理解與信任、擴大共識與合作發揮了積極作用,是中歐政治互信不斷提升的重要基礎。雙方強調,經過10年努力,中歐正成為相互最重要的經貿夥伴,經貿合作已成為加強中歐全面戰略夥伴關係最重要動力之一。雙方指出,中歐日益密切的各部門對話已經成為雙方政策協調的有效平臺,為促進互利合作發揮了積極有益的推動作用。

    雙方領導人指出,中歐就重大國際和地區問題,特別是非洲、緬甸、朝鮮半島、伊朗、中東和科索沃問題以及亞歐會議的磋商與協調,是雙方全面戰略夥伴關係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促進世界的和平、穩定與可持續發展發揮了重要影響。

    歐方在聯合聲明中還表示,歡迎中國共産黨第十七次全國代表大會召開,歡迎中方落實科學發展觀,奉行互利共贏的開放戰略,堅定不移地走和平發展道路。雙方領導人認為,當今世界正在發生廣泛而深刻的變化,中歐作為全面戰略夥伴,同處於發展的關鍵階段,雙方將弘揚民主、和睦、協作、共贏的精神,繼續共同致力於推進國際關係民主化,推動經濟全球化朝著均衡、普惠、共贏方向發展,促進人類文明繁榮進步,堅持用和平方式解決國際爭端,相互幫助,協力推進,共同呵護人類賴以生存的地球家園。雙方重申致力於保護環境,支持可持續發展,推動建設持久和平、共同繁榮的和諧世界。這不僅符合雙方的根本利益,也有利於世界的和平、穩定與發展和人權。

    在台灣問題上,歐盟重申堅持一個中國政策,對企圖搞“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的公投再次表示憂慮,對由此導致單方面改變臺海現狀表示反對。

    雙方領導人一致同意,進一步加強各級政治對話和磋商,繼續就重大國際和地區問題保持磋商與協調,增進政治互信,擴大戰略共識。

    雙方重申,將加強合作,確保2008年北京奧運會順利進行,保證2008年在中國舉行的第七屆亞歐首腦會議取得成功。

    雙方領導人強調高度重視氣候變化問題,願繼續加強合作共同應對氣候變化帶來的嚴峻挑戰。中歐將根據“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和各自能力,共同致力於穩定大氣溫室氣體的濃度,防止氣候系統受到危險的人為干擾。

    中歐同意採取切實措施,推進能源領域的互利務實合作。

    雙方同意中國國務院和歐盟委員會將成立副總理級的中歐經貿高層對話機制。

    雙方歡迎中方和歐元集團代表舉行的宏觀經濟問題磋商。中國人民銀行和歐洲中央銀行將組成的工作小組處理有關問題。

    雙方強調更積極地推動利益攸關方參與中歐貿易和投資對話機制的重要性,承諾將支持雙方工商界的合作,為企業創造更多商機,拓寬發展空間。

    中歐領導人歡迎雙方簽署關於歐洲投資銀行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提供的用於應對氣候變化項目的5億歐元框架貸款。

    雙方領導人認為,高水平的産品安全對消費者信心和互惠貿易至關重要。中歐相關部門近年來建立了全面的合作關係,開展了良好、密切和富有成效的合作與交流。雙方願意繼續並深化建設性對話。

    領導人一致同意,加強科技、文化、衛生、法律、領事、航空、農業、中小企業合作,支持並鼓勵中歐學者和思想庫之間加強交流與合作。

第十次中歐領導人會晤聯合聲明

    新華社北京12月3日電 第十次中歐領導人會晤聯合聲明3日在北京發表。全文如下:

    第十次中歐領導人會晤聯合聲明

    第十次中歐領導人會晤于2007年11月28日在中國北京舉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代表中國,歐洲理事會主席葡萄牙共和國總理蘇格拉底和歐盟委員會主席巴羅佐代表歐盟出席了會晤。

    雙方領導人全面回顧1998年中歐建立領導人會晤機制以來雙邊關係的發展歷程,一致認為,10年來,中歐關係實現歷史性跨越。雙方領導人對中歐全方位、寬領域、多層次的合作局面以及日趨成熟的全面戰略夥伴關係表示滿意。

    雙方領導人對中歐政治關係的發展表示歡迎,認為雙方建立的全面有效的政治對話機制對於增進相互理解與信任、擴大共識與合作發揮了積極作用,是中歐政治互信不斷提升的重要基礎。

    中歐領導人回顧了雙方深化和擴大的經貿合作,強調經過雙方10年努力,中歐正成為相互最重要的經貿夥伴,雙方經貿合作已經成為加強中歐全面戰略夥伴關係最重要的動力之一。雙方領導人討論了為維持更平衡的經貿關係需採取的行動。

    雙方領導人全面總結了中歐各領域全方位合作成就,指出中歐日益密切的行業對話已成為雙方政策協調的有效平臺,為促進互利合作發揮了積極有益的推動作用。

    雙方領導人指出,中歐在重大國際和地區問題,特別是非洲、緬甸、朝鮮半島、伊朗、中東和科索沃問題以及有關亞歐會議的磋商與協調,是雙方全面戰略夥伴關係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促進世界和平、穩定與可持續發展發揮了重要影響。

    雙方分別介紹了各自最新發展情況。中方歡迎歐盟一體化建設取得新的重要進展。這是歐方就新的改革條約達成一致的結果,條約進一步加強了歐洲的全球地位。歐方歡迎中國共産黨第十七次全國代表大會召開,歡迎中方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奉行互利共贏的開放戰略,堅定不移地走和平發展道路。雙方領導人認為,當今世界正在發生廣泛而深刻的變化,中歐作為全面戰略夥伴,同處於發展的關鍵階段,雙方將弘揚民主、和睦、協作、共贏的精神,繼續共同致力於推進國際關係民主化,推動經濟全球化朝著均衡、普惠、共贏方向發展,促進人類文明繁榮進步,堅持用和平方式解決國際爭端,相互幫助,協力推進,共同呵護人類賴以生存的地球家園。雙方重申致力於保護環境,支持可持續發展,推動建設持久和平、共同繁榮的和諧世界。這不僅符合雙方根本利益,也有利於世界和平、穩定與發展和人權。

    為此,雙方領導人一致同意:

    1、進一步加強各級政治對話和磋商,繼續就重大國際和地區問題保持磋商與協調,增進政治互信,擴大戰略共識。

    2、雙方領導人均對成功啟動並開始夥伴合作協定談判表示滿意。該協定將涵蓋雙邊關係的全部領域,包括加強政治事務合作。考慮到中歐戰略夥伴關係的整體目標,談判也將完善1985年《中國與歐共體貿易和經濟合作協定》,並將以相對獨立的方式執行。

    3、歐盟重申堅持一個中國政策,希望台灣問題通過建設性對話和平解決。歐盟對企圖搞“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的公投再次表示憂慮,因為這將導致單方面改變臺海現狀,歐盟對此表示反對。在此背景下,歐盟對台北當局關於台灣島未來地位的圖謀表示關切。

    4、雙方領導人還討論了歐盟軍售禁令問題。中方重申,解除軍售禁令有助於中歐關係的健康發展,並敦促歐盟儘早解禁。歐盟承認此問題的重要性,並確認願在2004年中歐領導人會晤聯合聲明以及此後的歐洲理事會結論基礎上,向解禁的目標推進工作。

    5、雙方領導人重申願在防擴散和裁軍領域開展合作。雙方將繼續以中歐防擴散和軍控聯合聲明為基礎,並基於出口管制等領域的現有成功合作,加強對話,深化務實合作。

    6、雙方強調致力於促進和保護人權,繼續高度重視中歐人權對話,包括配套的司法研討會。雙方領導人強調在人權領域採取具體措施的重要性,重申願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該領域的對話與合作,同時爭取取得更有意義的、積極的現實成果。歐盟歡迎中方致力於儘快批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在全球打擊種族滅絕、戰爭犯罪和反人類犯罪方面,雙方也注意到國際刑事法院的重要性。

    雙方確認致力於同聯合國人權機制合作,尊重有關國際人權文書中的國際人權標準,包括少數民族的權利。雙方致力於支持聯合國人權理事會以可信、客觀、非選擇性的方式開展工作處理人權問題。雙方同意根據聯大60/251號決議加強此領域的交流與協調。

    7、雙方領導人強調有效多邊主義至關重要,表示大力支持建立一個公平、公正、以規則為基礎、由聯合國發揮中心作用的多邊國際體系。雙方重申致力於促進和平、安全、發展和人權,這些目標已被2005年聯合國首腦會議成果文件所承認。雙方表示支持聯合國系統改革,以加強聯合國應對新舊威脅及挑戰的能力、效率及效力。雙方認為,多邊主義是解決國際爭端的重要手段,將繼續本著互信、互利、平等、協作的精神推動建立公平有效的集體安全機制,以和平方式通過外交手段解決分歧和爭端。雙方支持聯合國,承認聯合國通過安理會處理國際事務的首要作用。安理會在維護世界和平與安全方面負有主要責任。

    8、雙方重申譴責任何形式的、無限定表現形式的、由任何人在任何時間出於任何目的發起的恐怖主義。雙方重申,承認聯合國是打擊恐怖主義的唯一真正的全球性論壇。聯合國大會和聯合國成員國于2006年9月8日協商一致通過聯合國全球反恐戰略,表明其團結反恐的決心。中歐支持反恐執行工作組協調全球戰略的執行。雙方期待2008年進行相關審議,加強國際社會迄今所取得的共識。雙方還強調將繼續致力於推動儘早就聯合國《關於國際恐怖主義全面公約》達成一致。

    雙方強調多邊主義在打擊恐怖主義方面的重要性,並強調普遍遵守、全面執行關於恐怖主義行為的所有聯合國公約和議定書的重要性。

    雙方認為需要關注導致恐怖主義傳播的環境,支持不將恐怖主義與特定宗教和文明挂鉤、反恐應保持一致性等觀點。

    雙方領導人認為任何旨在防止和打擊恐怖主義的措施都必須符合國際法、特別是國際人權法、難民法和人道主義法的規定。有效反恐措施和保護人權互不矛盾,其目標互為補充,相互促進。

    9、雙方領導人積極評價非洲在和平與發展領域取得的進展及非洲國家和非盟為推動非洲一體化進程所做的努力,重申致力於實現千年發展目標和全球均衡、協調和可持續發展。

    雙方領導人回顧了自上次領導人會晤以來,在各層面就國際社會促成達爾富爾危機解決方案所進行的成功合作,強調有必要在達爾富爾和平談判以及實施全面和平協定方面進一步取得進展。雙方希望看到非盟與聯合國混合部隊的“混合行動”不久得以實施。雙方領導人注意到聯合國駐中非、乍得邊境維和部隊和歐盟駐中非、乍得邊境部隊的準備取得進展,強調共同致力於達爾富爾及周邊地區的和平與穩定。

    10、雙方領導人歡迎中歐通過各自現有機制,如中非合作論壇、歐非峰會,進一步與非洲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開展務實合作,為非洲的和平、穩定與可持續發展作出應有貢獻。雙方同意繼續進行中歐非洲問題對話,並積極探索在適當領域開展中歐非三方合作的有效方式和途徑。歐盟邀請中方作為觀察員出席歐盟-非洲首腦會議。中方邀請歐盟委員會發展委員訪華。

    11、中歐全力支持聯合國秘書長緬甸特別顧問伊布拉辛·甘巴裏教授的斡旋努力。雙方贊同緬甸需要推進民主。雙方同意有必要通過包括有關各方參與的對話,看到緬國內進程取得切實的進展。

    12、雙方領導人重申致力於朝鮮半島的持久和平與穩定,包括實施有效的半島無核化。雙方歡迎六方會談在採取2007年2月和10月達成共識的步驟,以落實2005年9月19日的《共同聲明》方面所取得的重要進展。雙方歡迎朝鮮關閉寧邊核設施,期待將其完全去功能化和拆除,並期待朝鮮全面、準確地申報其所有核計劃。雙方領導人對10月朝韓首腦會晤達成的共識及關於最終簽署和平條約、實現經濟融合和半島統一的後續行動表示歡迎。

    13、雙方領導人注意到國際原子能機構總幹事關於伊朗核項目及聯合國安理會1696(2006),1737(2006)和1747(2007)號決議執行情況的最新報告,重申致力於以外交途徑通過談判與對話尋求一項全面、長期、妥善的解決方案。雙方再次肯定2007年9月28日中、法、德、俄、英和美外長所發表並得到歐盟共同外交與安全政策高級代表支持的聯合聲明,敦促伊朗全面遵守聯合國安理會1737號和1747號決議。

    14、雙方領導人重申支持在現有協議,包括聯合國相關決議和路線圖所確定原則的基礎上,談判解決巴以衝突。在此背景下,雙方領導人歡迎奧爾默特總理和阿巴斯主席正在進行的雙邊會談,希望這將有助於各方推動建立一個獨立、民主、有自主生存發展能力的巴勒斯坦國,並與以色列及其它鄰國和平共處。雙方領導人支持最近在安納波利斯召開的國際會議,希望會議是朝著全面解決阿以衝突邁出的第一步。雙方確認國際社會願對解決該問題的政治進程,包括對其中關鍵的執行階段予以支持。

    15、雙方領導人就科索沃問題交換了意見,重申支持包括歐盟在內的國際社會的斡旋努力。

    16、關於新出現的亞洲區域機制,歐盟歡迎中國對加強開放和透明的亞洲地區合作所作出的貢獻,讚賞中國在此方面所發揮的建設性積極作用。中方歡迎歐盟對亞太地區政治機制所做的建設性貢獻。中歐支持東南亞國家聯盟、東盟地區論壇等區域合作進一步發展,支持加強歐盟與東盟關係。中方對歐盟有意推動東亞地區合作進程並加入《東南亞友好合作條約》(TAC)的計劃表示歡迎。

    17、雙方認為,亞歐會議是亞歐開展多邊對話和政治、經濟、社會、文化合作的重要框架,認為加強經濟合作是亞歐關係的關鍵內涵。雙方領導人重申致力於通過開展建設性對話和務實項目,加強合作進程,確保2006年亞歐會議未來發展赫爾辛基宣言得到落實,2008年在中國舉行的第七屆亞歐首腦會議取得成功。

    18、雙方領導人同意加強合作,確保2008年北京奧運會順利舉行。

    19、雙方領導人同意在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領域,特別是貿易與商務交流、氣候變化、環境與能源、人力資源開發與公共管理等方面加強對話與合作。雙方將加大支持企業社會責任和可持續發展的力度,如採用可持續的生産和消費模式和提高自然資源使用效率。

    20、雙方領導人同意深化環境保護合作,重點加強在可持續生産與消費、污染控制與管理、自然資源管理、流域治理、生物多樣性保護、國際環境治理、環境事故緊急處理、化學品管理、危險廢物處置與管理等領域的合作。雙方同意推進有利於合作的清潔技術轉讓,鼓勵在相互投資過程中採用更嚴格的環境標準。雙方決心繼續共同打擊非法採伐,為保護自然資源和生物多樣性、減緩氣候變化和發展木材生産國經濟作出重要貢獻。

    21、雙方領導人強調高度重視氣候變化問題,願繼續加強合作共同應對氣候變化帶來的嚴峻挑戰。氣候變化緊迫性已被“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的最新科學結論所確認。中歐根據“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和各自能力,共同致力於將大氣中溫室氣體濃度穩定在一個防止氣候系統受到危險的人為干擾的水平上。

    雙方領導人回顧了中歐氣候變化夥伴關係下的雙邊合作,呼籲在通過二氧化碳捕獲與封存實現煤近零排放發電技術研究,通過開發具體合作項目加強中國參與《京都議定書》清潔發展機制等方面取得進展。

    雙方同意進一步加大技術開發與轉讓等方面的雙邊合作力度。中歐同意將積極落實業已達成的2008年至2009年“中歐氣候變化夥伴關係滾動工作計劃”,就中國省級氣候變化項目、氣候變化適應戰略和公共意識倡議等開展合作。

    雙方重申對於《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和《京都議定書》的承諾,強調根據“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和各自能力,發達國家在2012年後應繼續率先減少溫室氣體排放,並協助發展中國家為應對氣候變化作出更大貢獻。雙方致力於在聯合國系統內繼續努力,呼籲所有各方積極並建設性地參與2007年12月在巴厘島舉行的聯合國氣候變化會議。雙方歡迎在“開展長期合作、加強公約實施、解決氣候變化對話”方面取得的進展,並同意在今年巴厘締約方會議上,推動啟動關於2012年後全面安排進程,以促進公約實施並儘快但不遲于2010年完成這一進程下的工作。雙方強調在《京都議定書》下確定發達國家2012年後進一步減排義務特設工作組談判儘快取得實質性進展的重要性,希望于2009年底結束這一進程的所有工作。雙方重申,統籌解決氣候變化和能源問題至關重要,特別強調需要協調處理好促進能源安全、改善空氣質量和應對溫室氣體排放之間的關係,以確保在達到《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最終目標和各自能源政策目標之間保持一致性。雙方均認識到鼓勵私營部門參與並投資處理氣候變化問題以及為此提供激勵措施的重要性,認為中歐在此領域開展合作面臨重要的、潛在的經濟機遇。

    22、雙方領導人認識到技術在應對氣候變化,特別是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和加強適應方面的關鍵作用。雙方認為,技術是應對氣候變化的主要手段,強調就2012年後達成協定,在《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和《京都議定書》的框架下,通過技術轉讓、應用和傳播幫助發展中國家用得上和用得起清潔技術,加強國際碳市場,加強適應不斷惡化的氣候變化負面影響方面開展合作的重要性。

    歐洲投資銀行將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提供用於應對氣候變化項目的5億歐元框架貸款,雙方領導人見證了協議的簽署。

    23、雙方認為,能源是全球性問題,與各國經濟社會發展密切相關。中歐均認識到加強雙邊能源交流與合作的重要性,並一致同意採取切實措施,繼續推進能源領域的互利務實合作。雙方將積極籌備2008年第七次中歐能源合作大會,並將共同努力確保第二次中歐能源交通戰略對話取得積極成果。雙方領導人支持雙方在提高整個煤價值鏈效率方面開展更密切合作,支持雙方在開發研究煤近零排放技術方面取得進一步進展。這將有助於雙方從煤技術和實踐的最新發展中獲取經濟和環境收益。

    雙方領導人支持在建立中歐清潔能源中心方面加強合作。雙方將繼續就此加強磋商,以期于2008年達成協定並建成中心。雙方未來合作可涵蓋提高能源效率的有關項目和倡議。

    24、雙方同意中國國務院和歐盟委員會于2008年3月底前成立副總理級的中歐經貿高層對話機制,討論中歐貿易、投資和經濟合作戰略,協調雙方在重點領域的項目與研究並制定規劃。對話將涵蓋影響到貿易不平衡的問題,包括有效市場準入、知識産權、環境、高技術和能源等,以找到具體的途徑促進貿易平衡發展。為此,中國商務部長和歐盟貿易委員將視情舉行會晤以籌備這一機制及其議程。

    25、中歐經貿高層對話機制將審議中方關切,包括市場經濟地位問題在其它場合取得的進展。

    26、雙方同意加強在宏觀經濟政策方面的合作,促進雙方政府部門在經濟、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方面的經驗交流。雙方將繼續深化財金對話,就中歐宏觀經濟形勢、財金政策以及金融領域改革和監管進行交流和合作。

    27、雙方歡迎中方和歐元集團代表于11月27日至28日在北京舉行的宏觀經濟問題磋商。中方與歐元集團代表認為應共同努力,採取綜合性措施,加大經濟結構調整力度,防止匯率劇烈波動,為有序調整全球經濟失衡作出應有貢獻。雙方注意到,中國人民銀行和歐洲中央銀行將組成工作小組就匯率有關問題進行磋商。

    28、雙方領導人認為,高水平的産品安全對消費者信心和互惠貿易至關重要。為此,雙方相關部門近年來建立了全面的合作關係,開展了良好、密切和富有成效的合作與交流。雙方願繼續並深化建設性對話,定期交換信息,並致力於可衡量和持續的改善。

    29、雙方將充分利用中歐農業及農村對話機制,繼續加強動物疫病防控、農産品質量安全、農業貿易和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領域的合作。

    30、雙方領導人同意進一步通過競爭政策對話機制,保持密切磋商與對話,在反壟斷法執法領域和國際競爭政策上加強合作。歐盟祝賀中國在2007年8月通過反壟斷法。歐盟非常重視競爭對話,將繼續支持中方相關競爭實體和權力機構執行反壟斷法。

    31、雙方領導人對2007年11月27至28日在北京舉行的中歐工商峰會表示歡迎。雙方強調更積極地推動利益攸關方參與中歐貿易和投資對話機制的重要性,承諾將支持雙方工商界的合作,為企業創造更多商機,拓寬發展空間。

    32、雙方同意進一步為歐盟中小企業在中國和中國中小企業在歐盟經營提供便利,以利於創造良好的貿易環境。因此,雙方歡迎歐盟提議就在中國設立歐盟中心,幫助歐盟中小企業在中國進行投資、向中國出口提供信息和幫助,促進與中國政府機構、商業協會和經濟實體的交流進行可行性研究。

    33、雙方領導人強調,“中歐科技年”在聚集研究人員、業界、包括中小企業和學術界方面取得的積極成果,表示願繼續加強現有科技合作,探討新的雙邊合作機制,共同確定優先合作領域。雙方領導人重申認識到開展可持續的、互利的科技合作的重要性。

    雙方領導人對2007年11月14日在北京舉辦的中歐科技協定第六屆指導委員會會議閉幕表示歡迎。雙方同意通過啟動中歐共同研究項目開展更有戰略性的科學合作。這些項目將由雙方資助,完全符合中歐資助原則,法律和規定。

    雙方領導人確認中方研究人員接受首次邀請參與第七個科技框架計劃的重要性。雙方同意為歐盟研究人員參與中方資助的項目提供便利。雙方領導人鼓勵實施便於雙方研究人員往來的計劃。

    雙方將採取一切必要步驟,適時對2009年12月到期的中歐科技協定進行續約,作為朝此方向努力的第一步,宣佈在更新協定前對雙方合作進行評估。

    34、雙方對2007年10月24日國際熱核聚變試驗反應堆計劃(ITER)生效及國際熱核聚變試驗反應堆計劃理事會于2007年11月27日至28日召開首次正式會議表示滿意。雙方同意開始討論,以在核聚變能源研究領域,達成一項中國和歐洲原子能機構間的雙邊協定,作為對ITER計劃的補充。

    雙方對就和平使用核能研發協定完成討論表示滿意,希望協定儘早生效,以開展核裂變領域的合作。鑒此,雙方注意到中國和歐洲原子能機構均為第四代國際論壇的積極成員,這有助於促進雙邊合作。

    35、雙方將繼續通過中歐信息社會對話機制,推動務實合作。

    36、雙方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歐洲共同體關於海關事務的合作與行政互助協定》框架內,進一步規範和加強體現對等原則的合作,繼續加強在知識産權執法領域的海關合作,並實施旨在保障中歐貿易供應鏈安全與便利的“安全智慧貿易航線試點計劃”。

    37、雙方領導人對最近在道路運輸和內河航道領域簽署諒解備忘錄感到滿意,並期待儘快實施。雙方歡迎中國與歐盟成員國批准海運協定,以及在鹿特丹舉行的關於實施2002年中歐海運協定第四次會議所取得的成果,支持進一步深化相關領域的合作。

    38、雙方領導人回顧了在民用航空領域合作的進展,強調中歐在此重要領域有必要進一步密切合作,共同推動尋求應對全球航空業面臨共同挑戰的解決途徑。

    雙方領導人重申有必要照顧彼此關切,通過共同努力,加強磋商,恢復雙邊航空服務協定法律效力。雙方領導人同意在更廣闊的航空領域加強技術和科技合作,呼籲儘快簽署一項協定,為中歐未來技術合作提供一個全面框架。這些合作領域包括航空安全、安全保障、環境、經濟管理和空中運輸管理,包括探討中國參與歐洲新一代空中運輸管理系統SESAR計劃。

    39、雙方強調中歐文化關係,尤其是在實施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保護和促進文化表現形式多樣性公約》過程中的重要性。歡迎中國和歐盟委員會于2007年10月簽署的文化聯合聲明。該聲明明確表達了雙方對文化在社會和全球化世界中作用的強烈共識,重申雙方堅定致力於進一步增進合作並在文化領域建立政策對話機制。

    40、雙方強調,將認真履行世界衛生組織《國際衛生條例(2005)》,維護公眾健康,繼續關注艾滋病、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及其他新發傳染病疫情的蔓延。雙方將保持和促進在此領域的信息交換和技術交流與合作,並加強在食品衛生安全和衛生人力培訓方面的合作與交流。雙方期待著中國和歐盟委員會簽署動物衛生領域的諒解備忘錄,及為促進對禽流感的科學認識在指定實驗室交換禽流感病毒。

    41、雙方領導人對中歐在就業和社會事務領域的合作表示滿意,這是雙方可持續發展和體面勞動對話的重要組成部分。雙方領導人強調2007年6月柏林第二屆社會保障高級別圓桌會議的成果及其對中國當前改革的貢獻。雙方領導人為勞動法方面的合作所鼓舞,特別是2007年11月在北京舉行了就解決勞動爭端交換經驗的雙邊活動。雙方領導人大力支持在勞動健康和安全生産領域建立對話機制,鼓勵雙方在2008年年初就此簽署諒解備忘錄。

    雙方同意加強在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等方面的合作。

    42、雙方領導人認識到一個健康、不斷發展的公民社會對中歐改革進程的可持續性非常重要。雙方領導人認為中國經社理事會和歐盟經社委員會不斷交流和務實合作是雙邊關係的一部分。希望加強雙方公民社會對話,落實兩次中歐圓桌會議聲明內容。

    43、中歐將繼續致力於進一步加強和拓展法律和司法領域的交流和合作,以增進相互了解和友誼。

    44、雙方同意加強在反恐、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偷渡和販賣人口、毒品犯罪領域的合作。

    45、雙方領導人強調便利人員往來和打擊非法移民仍是雙方的優先考慮,討論了遣返和便利簽證問題,重申就各自關切問題進行磋商的意願,同意在相關問題上儘快開展具體合作。雙方領導人對執行旅遊目的地國地位諒解備忘錄所取得的顯著進展表示歡迎,鼓勵雙方進一步加強合作。

    46、雙方領導人同意儘快啟動中歐青年部長級會晤機制。

    雙方領導人支持並鼓勵中歐學者和智庫之間加強交流與合作。中國和歐盟強調承諾通過進一步鼓勵雙方學術機構、學生和學者參與“伊拉斯莫斯世界”(ERASMUS MUNDUS)及其“對外合作窗口”和“中國政府獎學金項目(歐盟窗口)”來加強中歐學術交流與合作。歐盟歡迎中方啟動“中歐語言交流(歐盟窗口)項目”。

    雙方對2007年10月簽署的教育與職業培訓聯合聲明表示歡迎。該聲明將為雙方政策對話機制奠定基礎,以便雙方定期交流最佳做法、回顧政策發展和面臨的挑戰,推動知識建設、共享中歐部門內及行業間感興趣的問題。

    雙方領導人對在華成立中歐法學院的合作表示歡迎。

    雙方領導人歡迎中歐商業管理培訓項目成功啟動。

    47、雙方領導人歡迎中歐發展合作項目取得的進展。雙方滿意地注意到歐方近期出臺了《2007-2010年多年指導計劃》,從歐盟委員會預算中劃撥1.28億歐元用於支持行業對話涉及的環境、能源和氣候變化及人力資源發展等領域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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